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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经济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经济委员会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4]6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山西省经济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00四年七月二十八日

山西省经济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晋发〔2003〕27号),原山西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经贸委)改组为山西省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经委),是全省工业经济综合管理部门,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正厅级建制。
  一、职能调整
  (一)原省经贸委承担的重要工业品、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等职能划入省发展改革委。
  (二)原省经贸委承担的国有企业改革和管理的职能划入省国资委。
  (三)原省经贸委管理的省煤炭工业局和机电、冶金、化工、建材、轻工、纺织六个行业管理办公室等参与、协助省经贸委指导国有企业改革和管理的职能划入省国资委。
  (四)原省经贸委承担的内贸管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对外经济协调、产业损害调查和重要工业品、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的组织实施等职能以及省贸易行业管理办公室(省酒类流通管理办公室)承担的职能划入省商务厅。
  (五)原省经贸委承担的中小企业管理服务职能划入省中小企业局。
  (六)除上述划转的职能外,原省经贸委承担的全部职能转移到省经委。
  二、主要职责
  (一)监测、分析国民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国民经济日常运行,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协调铁路、交通、电力、民航、通讯、邮电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向省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贯彻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组织拟订、实施我省工业领域的产业政策,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指导工业领域产业布局与产业结构调整,提出工业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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