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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十五”计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的通知

  20世纪90年代,信息革命席卷全球,不仅改变了国际分工格局,而且改变了世界财富的创造和分配机制。国际分工已经从过去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间的垂直分工,演变成不单纯是国与国之间产业与产业的分工,而是产品制造链条上某个生产过程的分工,使得一件产品可以在多个国家生产。财富创造和分配机制则由产业革命后以工业为主,转向了以知识经济为主。我省产业总体发展速度较快,竞争力较强,但“三资”企业强、自身产业弱的矛盾比较突出。2000-2003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三资”企业年均增幅达到30%,高于内资企业12.7个百分点;“三资”企业出口占全省出口总额的比重由2000年的56%上升到2003年的69.6%,提高13.6个百分点。自身产业发展不快、竞争力下降,直接影响了地方财富的聚敛,影响了城乡居民收入的增长。我们必须充分认清形势,在继续大力吸引外资的同时,高度重视自身产业的发展和竞争力的提升。要以增强人力资本和科技在产业发展中的作用,增强开发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重点,努力提升自身产业的发展水平。要加大政府对科技发展的支持,通过给予税收优惠和允许提取人力资本折旧等政策,鼓励企业建立研发中心,引导企业加强技术攻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由于技术工人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对提升制造业水平作用重大,要高度重视产业技术工人的培养,积极培育专业技术人才,着力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一大批熟练的技术工人。强化与国外跨国公司的配套,建设高水平的内资中小企业产业集聚和企业集群。
  (四)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加快以“人口城市化”为核心的城市化进程
  我省“十五”计划提出,要坚定不移地实施城市化战略,其目的是通过促进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带动“三农”问题的解决,扩大国内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为经济发展提供广阔的市场和持久的动力。但从这几年的实施情况看,尽管城市化水平得到了较大提高(但实际上一半以上来自统计口径变动和行政区划调整),城市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但“三农”问题并没有得到很好解决,某种程度上还有进一步加剧的趋势。造成这一局面,与各地推行城市化的方式有很大关系。一方面,一些地区把推进城市化简单地等同于城市建设,盲目建设大广场、大马路、大绿地以及亮化美化等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这些尽管促进了经济一时的快速增长,但也增加了经济增长的潜在风险,导致经济的不稳定性增加,城乡差距进一步扩大。另一方面,一些地区没有深刻理解城市化的内涵,采取了一些限制农民进城成为市民的政策。城市化的核心是人的城市化。伴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大量的农村人口转移到城市,使农民摆脱小农经济的束缚,投身到工业化进程中来,这样就形成了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互动并进。在这个过程中,农民不仅可以提高收入,而且可以分享城市文明和城市发展的成果,改变生活模式和发展观念,进而推动整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加快社会现代化进程。因此,必须尽快转变各地推进城市化的方式,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以“人口城市化”为核心,正确、有效地加快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将在城市且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农村人口转为市民。积极探索改变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由现在的按单位征收改为按居住地征收。完善土地流转制度,探索进城农民以承包地换取社会保障的机制。帮助进城务工农民解决生活保障问题,把城镇社会保障扩大到所有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并为其提供平等的公共服务。
  (五)按照统筹区域发展的要求,加强对区域发展的分类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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