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八)研究分析省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研究推进国民经济市场化和市场体系建立中的重要体制改革和政策问题;管理粮食、棉花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省级储备工作;研究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提出省内商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的发展规划、总体布局和重大调控政策。
  (九)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动员与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汇总编制人力资源开发总体发展规划。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拟订全省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等规划,参与组织协调规划的实施;参与国土开发、整治、保护总体规划的组织协调,做好土地利用计划与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衔接工作。
  (十一)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十二)拟订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行政法规和规章。
  (十三)负责拟订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协调民族地区重大项目,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与协调发展。
  (十四)负责指导和协调全省招标投标工作,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拟定招标投标配套规定和必须进行招标投标项目的具体范围、规模标准;按照职责权限对国家和省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十五)根据省政府规定,归口管理省物价局、省粮食局,监控全省物价总水平,指导和协调粮食综合平衡与宏观调控。
  (十六)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省发展改革委设20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机关目标管理、电子政务、公文运转、会议组织、政务信息、财务、资产管理、机要、保密、信访、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机关有关规章制度的制订和组织实施;组织办理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建议。
  (二)政策法规处。
  负责重要文件起草和信息发布;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组织起草有关地方行政法规和规章;负责有关地方行政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和监督;负责全委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按照分工对全省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三)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处。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