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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四、进一步加强森林消防专业扑火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森林火灾扑救能力
  处置森林火灾具有高度危险性和时效性,扑救工作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思想,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就近组织力量将火灾消灭在初发阶段。同时地方各级政府要做好扑大火、打恶仗的各项准备,高度重视森林消防队伍建设,一、二级森林防火重点单位要按照《四川省森林消防专业扑火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的规定组建足够力量的专业、半专业、义务扑火队伍,专业扑火队人员工资、装备经费等要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森林消防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所在地公安消防部门的联系,建立信息反馈和灭火救援联动机制。武警森林部队要在同级护林防火指挥部的领导下加快部队正规化、现代化建设步伐,加强防扑火技能培训和实战演练,积极参与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全面提高部队的战斗力。进一步加强航空护林工作,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合理布局建设直升机野外停机坪,妥善解决地方配套经费,充分发挥航空护林飞机在偏远林区巡护、快速运送扑火人员和物资、空中直接灭火等方面的优势,满足抢险救灾工作的需要。
  五、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加快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是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物质保障。积极建立稳定的森林防火投入机制,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经费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支持对重点火险区的综合治理。继续加大森林防火预测预警、交通通信、林火阻隔、扑救指挥、物资储备等系统和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及装备的建设。加强森林防火资金的使用管理、审计监督和项目建设的跟踪检查,保证国家和地方各级投入的森林防火资金足额到位,充分发挥效益。
  在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和林业产权制度改革中,按照“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本着业主投入为主,地方政府适当补贴,积极探索和建立森林防火多层次、多渠道、多主体的社会化投入机制。以森林为载体的风景名胜区要制订完善的森林防火总体规划,要从确保森林防火工作的需要出发,从门票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森林防火。凡新造林地要按标准配套建设生物防火林带。在林区建设的各类工程、设施,必须开设防火隔离带或营造生物防火林带、设置森林防火宣传标识等配套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做到防火设施与工程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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