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自治区食品放心工程领导小组名单和2004年
自治区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发[2004]75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做好我区“食品放心工程”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食品放心工程领导小组,并制定了《2004年自治区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现将领导小组名单和《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自治区食品放心工程领导小组名单
2、2004年自治区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
3、2004年食品放心工程统计数据季报表
二00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1:
自治区食品放心工程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阿日甫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张 斌 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
买买提·乌斯满 自治区经贸委副主任
刘杰民 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
来景刚 自治区畜牧厅副厅长
王乐祥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李照坤 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
景武锋 自治区质监局局长
阿尔肯·吐尔逊 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成 员:曹孺牛 自治区卫生厅法监处处长
马龙江 自治区经贸委贸易市场处副处长
林 英 自治区农业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调研员
田建玉 自治区畜牧厅法规处处长
艾斯卡尔 自治区公安厅治安处处长
徐玉华 自治区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局长
扈宪飞 自治区质监局监督稽查处副处长
于 千 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处处长
匡 谊 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厅法监处,办公室主任由曹孺牛同志兼任。
附件2:
2004年自治区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食品放心工程的部署,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8部局《2004年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国食药监办〔2004〕66号)的通知精神,全面落实食品放心工程的各项工作任务,把实施食品放心工程进一步引向深入,实现预期目标,在总结去年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各部门的意见,制定本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