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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食品放心工程领导小组名单和2004年自治区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自治区食品放心工程领导小组名单和2004年
自治区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发[2004]75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做好我区“食品放心工程”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食品放心工程领导小组,并制定了《2004年自治区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现将领导小组名单和《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自治区食品放心工程领导小组名单
     2、2004年自治区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
     3、2004年食品放心工程统计数据季报表

                         二00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1:

自治区食品放心工程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阿日甫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张 斌 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
      买买提·乌斯满 自治区经贸委副主任
      刘杰民 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
      来景刚 自治区畜牧厅副厅长
      王乐祥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李照坤 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
      景武锋 自治区质监局局长
      阿尔肯·吐尔逊 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成 员:曹孺牛 自治区卫生厅法监处处长
      马龙江 自治区经贸委贸易市场处副处长
      林 英 自治区农业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调研员
      田建玉 自治区畜牧厅法规处处长
      艾斯卡尔 自治区公安厅治安处处长
      徐玉华 自治区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局长
      扈宪飞 自治区质监局监督稽查处副处长
      于 千 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处处长
      匡 谊 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厅法监处,办公室主任由曹孺牛同志兼任。

  附件2:

2004年自治区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食品放心工程的部署,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8部局《2004年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国食药监办〔2004〕66号)的通知精神,全面落实食品放心工程的各项工作任务,把实施食品放心工程进一步引向深入,实现预期目标,在总结去年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各部门的意见,制定本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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