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
新疆银监局关于贯彻银监会贯彻落实国家宏观
调控政策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报告的通知
(新政办发[2004]107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4年6月3日,中国银监会召开了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电视电话会议。根据会议精神,新疆银监局向自治区人民政府上报了《关于贯彻中国银监会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情况报告》。对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常务副主席王金祥批示,报告很重要,提出的各条贯彻意见完全符合新疆的实际。现将该报告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按照执行。
二00四年六月十五日
关于贯彻银监会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
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情况报告
现将6月3日中国银监会召开的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电视电话会议情况及新疆银监局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主要措施报告如下:
一、会议简况
6月3日上午,中国银监会召开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电视电话会议,刘明康主席作了重要讲话,向与会同志通报了当前我国经济金融形势,进一步安排部署加强贷款风险管理工作,确保宏观调控措施贯彻落实,促进银行业稳健运行和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银行监管一部、统计部主要负责人车迎新、刘成相同志作了专题发言。新疆银监局领导、各银监分局局长或主要负责人、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新疆分行、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区内两家信托投资公司的负责人在乌鲁木齐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新疆银监局随即召开了由各分局长、有关监管处室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新疆银监局系统和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贯彻落实银监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李生诚局长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
当天下午我银监局接到银监会下发的《关于印发刘明康主席在银监会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的通知》后,立即将此文转发到各银监分局和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作出安排,要求各单位立即组织学习,制定贯彻措施,在6月10日前将制定的贯彻落实措施报银监局,并及时报告贯彻落实情况。
二、贯彻会议精神的几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