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负责组织、协调市信息化重大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电子政务及信息化应用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验收和管理工作。负责本市电子信息与软件产业发展项目和信息化领域软课题的立项、管理、检查、验收工作。负责指导信息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推广工作。拟定有关本市信息技术的科研规划和计划;推进计算机、通信和软件的科技开发工作;推进信息技术创新,参与组织实施重大信息科技攻关。
8、负责计算机网络的安全监管技术工作;负责信息网络安全技术、设备和产品的监督管理;组织监管信息产品的安全评测工作。组织、指导和管理计算机病毒防范工作。
9、研究提出全市信息化建设人才的培养、引进和管理机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信息化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资质、资格认证;负责信息服务市场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互联网接入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应用服务的管理工作;参与制定有关信息服务的资费政策;组织、协调和指导信息化宣传、应用、培训和信息化专业人才管理的相关工作。负责信息化工作的国际技术合作与交流;联系、指导信息行业社团组织。
10、负责全市软件产业的协调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扶持我市软件业发展的投资、融资、税收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软件企业认定的组织工作;组织、监管软件产品的评测及登记;牵头组织、协调全市软件园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牵头管理全市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11、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承担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具体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设7个职能科(室)。
(一)综合科
负责本机关的政务工作、公文处理、信息、宣传、档案、保密、外事、信访和机关财务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全办后勤保障工作;负责与县区、各部委办局信息化工作机构的联系工作;负责与区内外信息化工作机构的联系;负责政府门户网站及二级网站的信息发布、检查、评比工作。
(二)政策法规与标准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方针、政策;研究起草并组织实施信息化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开展信息化法制宣传和政策法规汇编工作;承办有关信息化执法监督工作及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贯彻国家、自治区有关信息化的技术规范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有关信息行业的技术标准,并负责信息行业的执法监督;负责各部门电子政务绩效考评,推动和指导各部门电子政务流程优化工作。负责本市信息化领域软课题的立项、管理、验收。
(三)发展规划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