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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非法采供血液和
单采血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04]1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县(区)、本单位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四年七月九日

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4〕44号)及全国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卫生厅、公安厅、监察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4〕81号)的工作部署,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全市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维护正常的采供血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以及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为工作的出发点,充分认识开展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依照“政府领导、统一行动、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要求,严厉打击各种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行为,使我市采供血机构的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各项工作更趋规范,非法采供血活动大幅度减少,采供血秩序明显好转,保证临床用血和原料血浆质量,有效控制艾滋病和其他血液传播疾病经采供血途径传播,保证人民群众临床用血和血液制品的安全。
  二、组织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该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南宁市人民政府成立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郑军健副市长
  副组长:卫自光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周凯声市卫生局局长
  成员:汪玲市监察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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