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落实“农业先进实用技术传播项目”。由市农业、科技、教育等部门参与,密切联系驻邕农业院校、科研院所、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和科技团体,依托他们的技术、信息优势,充分发挥农村职业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中小学校师资、设备、基地等的作用,配合当地农业现代化项目建设和农业主导产业、区域特色农业的发展,通过培训讲座、技术指导、远程教育等途径,每年面向60个乡镇重点推广50个农村先进实用科技项目。农村中小学可一校挂两牌,日校办夜校,积极开展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和培训,成为当地社区文化教育中心。
4、落实“县级示范职业学校基地建设项目”。要整合现有教育资源,5年内,重点建设好市第八中等职业学校示范基地,扶持横县中等职业学校示范基地建设,办好各县骨干示范职业学校和20所市级示范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各县(区)人民政府要依托一所中等职业学校或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培训机构),强化基地“育人、试验、示范、推广”的主要功能,积极引进先进农业技术、农副产品深加工技术、现代生物技术、信息技术、产业化经营技术等,通过“基地”消化、吸收和集成配套,进一步向农村推广应用,以此引导和推动县(区)现代农业的发展。
(三)实施“城乡帮扶”计划。
1、落实“城市帮扶农村中小学项目”。继续全面推进市属范围的城市中小学对口支援县(区)农村中小学活动,广泛动员市直单位、城镇中小学对口支援贫困乡村学校建设,改善农村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建立和完善市直单位对口支援贫困乡村发展教育事业的工作制度,继续组织各级干部、教师深入农村支教,进一步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扶持力度,提高农村中小学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
2、落实“进城农民工子女就学服务项目”。市人民政府和各城区人民政府要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保障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减免有关费用,并在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给予一定的扶持。要根据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的人数,按规定的标准审核报批接收学校的教职工编制,核拨学生公用经费,给予学校办学经费补贴;设立助学专项资金,为家庭经济困难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实行“两免一补”制度。
3、落实“城市职业学校面向农村扩招项目”。市属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充分发挥办学条件比较好、装备相对齐全、师资教学水平较高的优势,积极与各县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多种形式的合作办学。扩大对我市各县农村招生规模,到2006年,市属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农村招生数和在校学生数的比例均达到40%以上。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适当减免学费并为学生就业提供帮助,促进农村新增劳动力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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