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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200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三、重点防范期
  我市汛期(4~9月)降雨多,降雨量大,容易造成滑坡、崩塌、泥石流、管涌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各级、各单位务必提高警惕,加强防范,随时做好防治地质灾害的各项准备工作。采石场崩塌、煤矿采空区塌陷和其他矿山出现的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与采矿活动密切相关,发生地质灾害的时间具有不确定性,各级、各单位和矿山企业需长期做好防范工作。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南宁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南宁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级人民政府也要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南宁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瑞贤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罗世敏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阮兆丰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杨如军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梁文市 建设局副局长
      王力加 市水利局副局长
      王平洲 市交通局副局长
      赵禹鹏 市经贸委副主任
      赵荣辉 市民政局副局长
      林开平 市气象局副局长
      刘志烈 市财政局副局长
      聂乐昌 市地质环境监测站站长
      唐咸兴 新城区副区长
      李晓东 兴宁区副区长
      苏拥军 城北区副区长
      梁明志 永新区副区长
      司马平 江南区副区长
      罗文生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黎四龙 南宁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韦志鹏 南宁华侨投资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伟进 南宁青秀山风景旅游区管委会副主任
      黄展邦 邕宁县副县长
      尹建华 武鸣县副县长
      何家军 横县副县长
      赵雄宾 阳县副县长
      费志敏 上林县副县长
      农荣良 马山县副县长
      唐小若 隆安县副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杨如军副局长兼办公室主任,市国土资源局地质矿产资源管理科科长任叙新、南宁市地质环境监测站站长聂乐昌为副主任,具体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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