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协调机制。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涉及各级政府和多部门、多环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的协调配合,应理顺和完善监管体制。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协调机制,整合执法力量,推进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要切实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综合监督力量,将分散的监管力量集中起来,将具体的监管内容统一起来,形成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监管机制。
(四)继续实行品牌战略,大力培育龙头企业。按照“加快发展为主题,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出发点,以为南博会提供优质服务为目标”的工作思路,培育一批以农业产业化为核心动力的农副产品生产、流通龙头企业;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同时不断完善食品药品“放心工程”质量认证体系,不断推出“放心品牌”,使“放心工程”星级质量信誉等级品牌从生产和流通企业向“放心商场”、“放心食品专柜”、“放心供应点”延伸,向“高星级”发展,努力打造“放心品牌”龙头企业。
(五)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综合评价。市食品药品“放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综合评价,并对先进单位给予表彰。
(六)落实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年度专项工作经费。为使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工作落到实处,每年从市财政拔出专项工作经费,列入财政经费预算并安排:主要用于检测检验、联合检查、奖励、宣传教育活动、参观学习外地先进经验、对企业及市场专项清理整顿、对食品生产管理和技术改造扶持等费用,确保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工作顺利开展。
五、工作步骤
2004年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筹备及宣传动员阶段(2004年4月至6月),总结2003年南宁市食品药品“放心工程”部署2004年工作;制定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工作实施方案;各有关部门组织学习八部委《
2004年全国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及国务院《2004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进行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相关大型公益宣传活动。
第二阶段为组织实施阶段(2004年7月至12月),全面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工作目标,企业按照实施方案自查自纠;各职能部门在市食品药品“放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领导下开展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各项活动并全面开展整治工作,实行联合执法与部门日常执法结合,专项整治和各部门整治相结合的办法。组织开展绿色消费进社区宣传教育活动,在新闻媒体开辟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专栏,确保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目标实现。
第三阶段为总结验收阶段(2004年12月至2005年1月),按照南宁市食品、药品星级质量信誉评定办法及标准,对申报单位进行星级质量信誉评定,并对获得2003星级质量信誉等级单位进行复查,对达不到相应指标的生产、经营单位,要降级直至取消相应星级认证;对2004年度食品药品“放心工程”进行总结表彰,各部门总结于年底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综合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