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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2004年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抓好食品消费环节。逐步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督促其加强软硬件建设;重点对学校食堂、大中型餐饮单位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加强对小餐馆、个体饮食店的卫生监督和管理;认真把好原料选购、加工卫生操作、监测检验、流通索证和过期食品处理五个环节,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五)抓好乳及乳制品等儿童食品突出整治。对全市乳及乳制品等儿童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普查,加大清仓力度,摸清底数;对未经批准生产乳及乳制品等儿童食品的生产、加工点要坚决取缔;要进一步完善乳及乳制品等儿童食品的准入条件,建立健全既能确保食品安全、又有利于经济发展的乳及乳制品等儿童食品企业的管理规范,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清除出市场。
  (六)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大力推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监督网络的“两网”建设,力争“两网”覆盖面(行政村)达到50%左右,形成农村药品县、乡、村三级监督网络,逐步扫除农村药品监督空白点、盲区;加强专项检查指导,促进药品生产企业GMP认证改造和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改造;严厉打击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完善药品经营门店“星级管理,等级评定”的动态管理模式,保证人民群众用药放心、安全、有效。
  (七)营造良好社会监督氛围。广泛开展绿色消费进社区的宣传教育活动,使食品药品“放心工程”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同时大力普及食品安全的科学知识,增强市民识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形成自觉抵制和检举揭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的积极性,营造全社会人人都关注食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和各执法部门举报电话的作用,拓宽食品质量监督渠道,及时整合、分析各种信息,建立和完善食品质量安全公示制度,实行不合格产品定期曝光制度,对有关部门检验、检测出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者、经营者通过各种形式及时客观定期的予以曝光;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强行业道德和规范,重视企业信用,自觉地建立自律机制。
  四、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强化各级政府的责任。县、区各级政府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出发,将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当前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在认真总结去年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按照抓专、抓细、抓实、抓好的要求,明确工作重点、任务和目标,提出具体措施,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强化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将任务与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建立起明晰的工作运行机制,不断推动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深入发展。
  (二)强化行政执法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不能简单地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要把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工作的任务、目标和责任具体分解落实到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充分发挥行政执法部门职责,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惩行政执法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地方保护主义和各种形式的保护伞,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重审批、轻监管,甚至乱审批、不监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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