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瘦肉精”平均检出率下降1个百分点;
3、10大类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获得生产许可证的力争达到90%;
4、重点食品商场(超市)的散装食品经营行为得到规范;
5、大型市场、超市进货索票索证率达90%以上;
6、培育1-2个食品绿色市场;
7、基本实现5类食品的QS认证和安全准入上市;
8、市区学校食堂、餐饮业量化分级分别达到90%和50%以上;
9、注水肉和病害肉现象得到全面遏制;
10、面粉、肉类、儿童食品加工企业基本消除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11、净化药品、医疗器械市场,保证质量可控和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二)稳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1、初步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用档案制度和重点食品监控制度;
2、建立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行业自律机制,加强行业自律,制定行业行为规范和道德规范;
3、完善政府和管理部门目标考核责任制。
(三)培育社区绿色消费环境,营造良好社会监督氛围:
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消费和“绿色消费进社区”宣传教育活动,使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家喻户晓。
三、主要工作重点
(一)抓好食品源头污染整治。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管,按照职能分工,分别对农业投入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进行监管,开展农业生产资料打假;以解决蔬菜有机磷农药残留问题为突破口,进行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超标整治;进行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和兽药残留超标整治;以严查氯霉素和甲醛等有毒物质污染为切入点,进行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整治;加大对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行为的整治。
(二)抓好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一是建立一批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二是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放心肉”、“放心米粉”、“放心奶”、“放心药”工作成果,加强对食品生产环节的日常监督,对重点监控食品实行市场准入和定期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对不合格产品及其厂家予以曝光;三是严格审查和发放许可证,加强事后监督,认真审查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冷冻饮品、方便面、饼干、罐头、速冻米面食品、膨化食品10类企业生产条件,对不具备条件的企业要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对不合的产品要坚决曝光,问题严重的要立即责令停止产销,多次抽查不合格、不具备生产条件的要吊销相关证照,退出市场;四是以查处食品生产过程使用非食用原料、病死畜禽、回收过期食品加工后再上市等违法行为为重点,对获得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治理整顿,凡不符合卫生条件的,要坚决吊销或收回卫生许可证;五是加强生猪屠宰管理,积极推进牛、羊、家禽的定点屠宰,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和病害肉的违法行为。
(三)抓好食品流通环节。建立健全蔬菜、食品入市安全过滤机制,严把入市关。抓好蔬菜、养殖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面实行食品进货检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质量追究制度,统一、规范购销台帐,购销票、证和内容,并将制度执行情况作为日常监管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市场主体信用监管记录;强化对重点食品检验、检测、检查,定期发布监测结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查处,一查到底;积极鼓励和探索农产品销售场厂挂钩、场地挂钩、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等有效经营方式。推行各类商场主办者与其承包、租赁摊位、柜台经营者之间以及食品批发商和经销商之间签订食品安全保障协议书;责成县乡两级政府加强对食品药品的监管,鼓励大型食品经营企业到农村建立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