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对应的副市长政务活动、外事活动的具体安排,起草分管副市长的讲话材料、调研报告,起草或参与起草综合性重要文件,处理和督办分管副市长的文电、信函、批示以及交办的各项工作。办理人口与计生、民族、民政、老龄工作、侨务、台湾事务、市志、宗教、残联、流动人口、政府驻外机构、侨联、民主党派、工商联、各城区等方面的文电及其督办工作。
(六)第六秘书科
负责对应的副市长政务活动、外事活动的具体安排,起草分管副市长的讲话材料、调研报告,起草或参与起草综合性重要文件,处理和督办分管副市长的文电、信函、批示以及交办的各项工作。办理发展和改革、商务、口岸、统计、旅游、物价、青秀山管理区、应急联动、信息产业、网络管理、物资、沛宁公司、会展业务、国际学生用品交易展览公司、医药监督管理、民航、海关、边检、检验检疫、总工会、共青团、妇儿工委、妇联、青联等方面的文电及其督办工作。
(七)第七秘书科
负责对应的副市长政务活动、外事活动的具体安排,起草分管副市长的讲话材料、调研报告,起草或参与起草综合性重要文件,处理和督办分管副市长的文电、信函、批示以及交办的各项工作。办理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档案、地震、语言文字工作和社科院(社科联)、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红十字会、爱卫会、民歌节组委会办公室、科协、文联、“南博”办、关工委等方面的文电及其督查工作。协调办公厅的支教工作。
(八)综合科
负责政府全会、政府办公会、政府常务会、市长碰头会的会务安排、会议记录,编写以上会议简报、纪要;研究、起草市人民政府部分重要文件、文稿;撰写市人民政府大事记;负责地方志、百科全书分科目、年鉴等编写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文稿的核稿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值班工作。
(九)文书科
负责来文登记、传递、文电收发、印鉴管理、文书档案、保密、文书制作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机要通信工作,以及机要文件交换站的管理工作;负责阅览室管理工作;编发《南宁政报》等。
(十)信息科
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和传递政务信息,并分别报送市人民政府领导、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办公厅;负责《快报》等信息刊物的采编工作;负责办公厅网络信息建设和办公自动化建设方面的工作。
(十一)人事教育科
负责办公厅机关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和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以及干部职工的普法工作;办理工作人员的出国政审;负责直属单位、设在办公厅的机构和市人民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的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办公厅领导同志政务活动、本办外事活动的安排;负责办公厅党组会议、秘书长会议和科长会议的会务工作;起草办公厅领导同志的有关讲话材料、办公厅机关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调研报告、会议简报、会议纪要和有关文稿;处理办公厅有关来信来访;负责办公厅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办公厅机关党委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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