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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2004年市区防内涝抢险工作预案》的通知

  要求在6月底前做好对内河泵站的检修、保养,确保内河泵站的正常运转,使内河水位控制在控制淹没水位以下,同时协同市规划局、建设局做好内河的清障工作。
  (五)对市房产局工作要求
  要求6月底前对全市直管公房安全性进行全面调查,制定防涝抢险预案,并尽快完成危房加固和制定临时安置的应急措施,准备好内涝转移安置房200套以上。
  (六)对市园林局工作的要求
  要求市园林局6月底前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南湖水位控制在70.08米高程以下。
  (七)对市规划局工作的要求
  要求市规划局6月底以前,组织对阻碍市区内河和排水管渠上的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市水利局、建设局、市政管理局、公安局配合行动。
  (八)对南宁供电局的要求
  要求南宁供电局在6月底前督促、配合各有关单位对排涝泵站、路灯用电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排涝工作顺利进行。
  (九)对市卫生局的要求
  编制抢险医疗救护、卫生防疫和灭菌消毒的工作预案,确保受涝地段的抢险医疗救护、卫生防疫和灭菌消毒工作顺利进行。
  (十)对市经委、“四宁”公司的要求
  要求市经委督促检查所属工业企业单位,特别是“四宁”公司易涝地点仓库的物资的安全储备。市“四宁”公司对所属企业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资要重点保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有应急的妥善安全的处理方案,此项工作必须在6月底完成,并将方案报指挥部,威宁公司应准备100套的内涝转移安置用房。
  (十一)对柳铁南宁办事处的要求
  要求6月底前做好所属单位的人员、物资转移方案,特别是有毒、有害物资的仓库中物资的转移方案一定要详细、周密。
  (十二)对市公安局的要求
  要求6月底前做好防内涝抢险期间治安、交通的组织方案,确保人员、物资的顺利疏散、转移。
  (十三)对市财政局的要求
  做好防内涝抢险工作资金筹集的方案,确保防内涝抢险工作的顺利进行。
  (十四)对市气象局的要求
  编制气象监控工作方案和制度,在持续降雨天气保证24小时监控,定时汇报降雨量。
  (十五)对市人防办的要求
  要求6月底前对全市人防工程进行一次检查,及时督促做好人防工程的防漏、堵漏工作。
  (十六)对武警南宁市支队的要求
  要求6月底前确定各抢险队的人员及负责人,作为全市排涝抢险机动力量,主要负责紧急情况下转移受灾群众和物资。
  (十七)对市应急联动中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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