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2004年市区防内涝抢险工作预案》的通知

  4、市水利局、邕江防洪大堤修建管理处应成立相应的排涝泵站抢修队伍,确保内河出水口抽排泵站的抢修,保证现有排涝泵站所有泵机全部投入运行,确保将内河水位控制在控制淹没水位以下(详见附表一)。临时排涝机组由市区防内涝抢险指挥部按珠委设计院南宁分院的设计方案统一部署,在江北的大坑口、二坑口、心圩江口、江南的凤凰江口安装临时排涝机组,以供排涝抢险时使用。江南的白沙村、西江港至亭子渡口增加临时排涝泵,由市水利局、邕江防洪大堤修建管理处负责。
  5、市房产局成立直管公房排涝抢险安置专业队,负责排除直管公房的内涝,对直管公房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要积极采取措施;确保直管公房居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同时负责直管公房居民的临时安置。
  6、市园林局成立南湖水位监控组,密切观测南湖水位,在水位超过70.08米高程时,要迅速开闸放水,必要时,设泵抽排。同时要求给各城区、高新开发区、市内河管理处、柳铁南宁办事处等各准备5~10条容纳5人以上的船只,确保城市防涝排涝工作顺利进行。
  7、市规划局成立各城区片的违章建筑清理工作组,尽快组织市水利局、内河管理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清除影响内河行洪及各城区排涝的违章建筑物,确保排涝顺畅。
  8、南宁供电局成立供电抢修专业小组,分片包干,对市区电网提前检修,并实施巡查制度,一旦发现断电或险情,及时修复,确保泵站用电,特别要确保市区内江(河)排涝泵站的不间断用电的需要,确保市区内用电安全,检查工作要求6月底完成。
  9、市卫生局成立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组,分片包干,重点对市区内涝地段(点)的抢险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情况进行巡查,对突发事件中的受难人群及时进行医疗救护,并防止这些地区(点)的瘟疫形成和传播,把污染源消灭在萌芽状态。
  10、市经委、“四宁”公司要组织和督促所属工业、企业成立防内涝救灾抢险队伍。负责应急情况下人员和物资的转移安置以及相关内涝区域的排涝工作。
  11、柳铁南宁办事处要组织和督促所属工业、企业成立防内涝救灾抢险队伍。负责应急情况下人员和物资的转移安置以及相关内涝区域的排涝工作。
  12、市财政局应成立防内涝资金、后勤保障机构。
  13、市气象局应成立天气情况监测预报工作小组。
  14、市人防办应成立30人的人防工程的防漏、堵漏抢险队。
  15、武警南宁市支队组织好排涝抢险队,并确定各队的人员及负责人,作为全市排涝抢险机动力量,主要负责紧急情况下转移受灾群众和物资。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