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提出全市高技术产业、信息产业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政策、重点领域和重大建设项目;组织编制和实施年度计划,协调高技术产业、信息产业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电信业和邮政业等行业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年度指导性计划,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衔接科技规划及相关政策,组织实施
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指导协调全市技术创新体系的发展;提出国家、自治区和市高技术产业专项投资及补助性投资年度计划;编制并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化、信息产业示范工程、重大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产业化基地、技术创新工程、风险投资基金等项目投资计划;审批高新技术项目的研制开发和示范工程;统一归口办理需报自治区审批的高技术产业化项目;负责本委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三)社会发展科
研究提出全市社会事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全市社会事业发展中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文物、档案、社会科学、民政、旅游(含涉外宾馆)等方面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以及相关政策;研究提出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对策建议;研究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组织编制社会事业中的重点专项规划;负责社会事业项目前期工作和协调建设过程中的突出问题;负责提出使用国家、自治区和市财政性资金的社会事业项目和年度投资计划、优先发展领域和重大薄弱环节的专项投资及补助性投资计划,监督计划实施情况;审核上报全市高等院校(含高等职业教育,下同)、中等专业学校、市属技工学校招生总量计划,综合平衡全市中、小学校招生计划,以及全市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及中、小学校的调整与布局规划。
(十四)经济贸易科
负责研究提出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对策建议;审核上报及转下达南宁市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年度进出口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的进出口计划;编制粮食、食糖、棉花、食油、化肥、石油等重要商品储备计划,管理粮食、食糖、棉花、食油、化肥、石油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本市储备,指导和监督本市储备商品的国家订货、储备、轮换和投放;研究提出流通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提出流通业、现代物流业年度重大建设项目,协调重大项目建设中的突出问题;负责编制本市储备设施项目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负责本市经济贸易领域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含调概)的审批或审核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