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规划计划科
组织编制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有关计划;负责组织运输场站布局规划,港口总体规划的编制及审查;负责组织中央与地方联合投资、自治区与地方联合投资的收费项目及中央、自治区、本市采用专项资金进行全部或部分出资项目的前期工作的编报、审查和参与建设管理以及项目后评价工作;负责草拟全市交通科技发展规划和交通行业产业政策;负责交通行业统计、预测、信息引导和普查工作,归口管理交通行业的统计调查表和基本统计资料;负责草拟交通行业产业政策、投资政策。
(五)基建科
草拟公路、港口、运输场站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行业政策和技术标准,监督管理公路、水运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负责公路、水运基本建设市场管理;负责公路养护、路政监督管理;组织处理交通重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工程技术业务,负责交通工程质量监督、交通工程造价行业管理工作;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指导和监督实施交通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工作;负责草拟交通行业投资政策和利用外资政策措施;负责交通基础设施的中外合资、合作经营、外商投资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招商引资工作。
(六)综合运输科(市交通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全市公路、水路运输的行业监督和运政管理,维护交通行业平等竞争秩序。包括营业性客货运输站(场)、港口、运输服务联运服务、搬运装卸和集装箱运输、车船修造、机动车辆检测、驾驶学校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道路、水路国际运输业务管理和联合运输、集装箱运输的协调工作;联系地方民航、地方铁路运输,衔接协调城市交通、出租汽车、道路、水路、铁路、民航等各种运输方式;协调港口、车站(铁路专用线)的物资疏运工作;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工作;负责协调全市春运工作;指导交通行业战备工作。
(七)安全监督科
负责对全市交通行业贯彻执行交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和交通行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及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综合分析近期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性意见和建议,建立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信息网络;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整改进行监督检查;协调交通行业重大突发事件、重大灾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救助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交通行业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和信息工作;组织指导企业安全生产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工作。
(八)公共交通管理科
负责本市公共交通的行业管理;负责对全市公共交通市场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编制公共交通线网、局域方案并监督实施;研究制定公共交通行业营运服务标准并监督检查;负责公共汽车营运线路和站点的设置与调整;参与城市客运运价的研究,提出调整运价方案;负责节假日客运及紧急客运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本市出租汽车、旅游汽车和汽车租赁的行业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出租汽车、旅游汽车和汽车租赁经营行为规范和服务质量标准并组织监督检查;负责出租汽车、旅游汽车和汽车租赁运价、收费标准的研究,提出调整运价、收费标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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