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投资信息科
负责招商引资和区域经济合作项目的收集、整理、筛选、编印和信息发布;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建立和完善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库;参与招商引资重点项目评估、推介、洽谈和协调工作。编印《招商引资简报》和《投资指南》;负责建立和管理南宁市招商引资信息网站;负责与国内外的信息交流,掌握招商引资和区域经济合作工作动态,为市委、市政府提供招商引资和区域经济合作的决策依据;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招商引资和区域经济合作的宣传工作。
(三)国内投资促进科
研究拟定全市国内招商引资的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各县、区及开发区国内招商引资工作;提出全市性国内招商引资活动的方案,组织全市国内招商引资活动;承办国内经济合作代表团来访的联络、接待、洽谈、协调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招商引资代表团国内出访组团、联络、洽谈、协调有关工作。负责组织或参与重大内资项目的咨询、对接和洽谈等事宜;负责为国内投资者提供相关的投资政策、法规咨询服务。
(四)境外投资促进科
研究拟定全市境外招商引资的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各县、区及开发区境外招商引资工作;提出全市性境外招商引资方案,组织全市境外招商引资活动;承办境外经济合作代表团来访的联络、接待、洽谈、协调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招商引资代表团境外出访组团、联络、洽谈等有关工作。负责组织或参与重大外资项目的咨询、对接和洽谈等事宜;负责为境外投资者提供相关的投资政策、法规咨询服务。
(五)区域合作科
负责我市与其他区域城市和地区的经济合作工作;负责我市对口支援工作;负责我市与区内外各地、市、州建立联谊工作以及姐妹、友好城市的联系与合作;负责建立我市外来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档案;受市人民政府委托,负责外地政府和单位在南宁市设立驻邕办事机构的备案管理;负责与外省市驻邕办事机构、我市驻外地办事机构有关招商引资业务的联络工作;联系外来投资企业协会、外地商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
(六)外商投资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外商投资政策,指导全市外商投资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核准或核报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按照管理权限办理核准或核报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检查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全市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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