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依法对对外贸易经营者实行备案登记,执行国家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和经授权经营企业的目录,对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进行资格审查;联系和协调外国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驻邕商业代表机构的业务;协调处理相关涉外商务事务。
(十七)负责全市商务出国(境)团组的有关审核事项;组织商务出访考察活动,承办与商务业务相关的外事接待。协助外派我市驻外经济商务机构、代表机构人员选派和管理。指导市内贸外贸学会、协会工作。
(十八)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市商务局设置17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拟订机关工作制度,负责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协调内设机构工作;负责文电、秘书事务、对外宣传、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管理;起草综合性文件;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督办重要工作事项;承办有关会议和接待活动;办理因公出国组团、邀请外商来访审核事宜;负责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对外联络、来信来访。
(二)人事教育科
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人才培养选拔;局管出国人员审查管理;局专业人员管理和实施专业资格制度;计划生育等。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务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
(三)政策法规科
研究国家内贸、外贸、外经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分析世界经济形势与全市内贸、外贸、外经趋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意见;研究分析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本市有关产业和贸易方面出现的新问题并提出应对的建议;负责商务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及机关普法工作;支持协调企业对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建立和完善进出口预警机制及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指导并协调有关部门和相关中介机构开展产业安全方面工作及相关的宣传、咨询和培训;负责软环境建设。
(四)计划财务科
负责编制全市外贸发展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外贸宏观运行状况的预测、监测、分析,对运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措施;负责外贸统计及其信息发布工作;负责管理各项外贸专项资金和局机关行政经费等;负责局属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监督和局属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指导局属单位财务会计工作。负责全市出口产品退税稽核申报,处理协调出口退税工作,参与全市出口收汇核销考核。
(五)国际经济合作科(东盟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