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南宁市公安局等部门《南宁市
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04]14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南宁市公安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南宁市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南宁市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南宁市公安局、南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今年以来,我市火灾形势十分严峻,上半年共发生火灾156起,死亡16人,伤5人,直接财产损失182.4万元,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67.7%、15倍、66.7%、1.5倍。为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根据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桂公通〔2004〕131号)要求,从今年7月下旬至10月,在去年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
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预防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目标,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采取果断措施,重点整治堵塞疏散通道和锁闭安全出口的违法行为和重大火灾隐患,保障疏散设施完好和安全出口畅通,消除隐患;认真宣传、贯彻国家公安部、
监察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督促单位落实《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规范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确保人员密集场所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