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南京市工业产业、产品和技术发展导向
在国际资本加速向长三角地区转移的大背景下,今后几年将是我市经济结构深度调整、产业规模迅速扩张、消费升级明显加快、城市空间快速拓展的重要阶段。为进一步贯彻和落实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合理配置资源,优化经济结构,充分发挥我市工业优势,推动我市工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工业经济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特编制《南京市工业产业、产品和技术及投资布局导向》(以下简称《导向》)。
《导向》依据国家近期关于宏观调控的一系列政策、国家《
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2000年修订)》、国家《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江苏省工商领域鼓励投资的产业、产品和技术导向目录(2004)》、《南京工业产业布局规划》,并结合我市产业基础、可持续发展要求等实际情况,通过鼓励、限制或禁止某些产业、产品和技术的发展,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提升我市工业经济综合竞争力。
《导向》编制的原则是:(1)符合科学的发展观,有利于我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2)符合我市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五大产业为支撑、重点行业和都市型工业为补充的新型工业体系建立,有利于促进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3)满足国内市场需求,有利于替代进口;(4)有较高的技术含量,有利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5)加快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有利于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6)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有利于节约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
根据上述编制依据和原则,《导向》鼓励类共确定了我市工业及生产服务性领域鼓励发展的369种产品和技术,涵盖了电子信息、汽车、石化、冶金、机械、生物与医药、建材、纺织,以及都市型工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等十大类。
《导向》作为我市主动适应国家宏观调控要求,改善投资结构,确保投资对产业结构的优化,促进可持续发展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市各有关部门、各区县、有关金融单位对符合《导向》的工业投资项目,要在项目审批、环保、土地、信贷资金等方面给予积极的支持。有关企业要根据《导向》和企业自身实际情况,科学定位发展方向,避免低水平和盲目重复投资。
《导向》涉及部分产品生产需国家定点许可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国家、省对《导向》涉及的鼓励类产业、产品和技术有新的规定和要求的从其规定,《导向》禁止类部分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仍以《导向》为准,其他列入国家、省禁止、限制类的从其规定。
鼓励类
一、电子信息产业
(一)集成电路
1、线宽0.35微米以下超大规模集成电路设计制造
2、6英寸及以上单晶硅、多晶硅及晶片
3、基于SOC(片式系统)嵌入式集成电路
4、通信、家电、系统网络芯片等及芯片封装
5、IC卡及其相关产品
6、集成电路关键设备制造及生产技术(扩散系统、LPCVD系统、PECVD系统、MPW技术、干法刻蚀系统、封装及测试技术、四探针测试仪、清洗设备技术、离子注入机、数字式汽体质量流量设备)
7、低压低功耗电路设计技术
8、集成光电子器件设计技术
9、IC卡芯片设计开发及模块制造
(二)通信及网络设备
1、光纤波分复用传输系统设备
2、宽带数字同步系列光纤通信系统设备
3、光纤、光纤预制棒
4、数字交叉连接设备
5、GSM、CDMA等终端,基站及交换设备
6、WAP(无线网络)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