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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工业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鼓励发展中药饮片浓缩颗粒、中药优质饮片、化学合成新药、现代生物制品、天然资源药物保健品,以及缓释、控释,渗透泵和透皮吸收等一批新剂型。
  (八)新型建材行业。推广应用日产5000-8000吨水泥熟料成套装备和新型干法窑外分解技术,纳米级超细粉碎技术、超细粉表面处理技术,建筑、卫生陶瓷抗污、自洁、抗菌、节水等新工艺、新技术,以及以工业废弃物、城市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为原料的建材产品生产工艺技术与资源综合利用技术。
  鼓励发展新型干法水泥,非粘土类砖、砌块、各种水泥类轻质板、纸面石膏板、彩色钢夹心板材、轻钢龙骨等新型墙体材料,墙体绝热反射膜、新型节能门窗、中空玻璃、保温隔热玻璃等高效保温材料及制品,节能节水型卫生洁具等建筑节能系列产品。
  禁止投资和淘汰年产10万吨及以下机立窑水泥生产线,2010前淘汰年产15万吨及
  以下机立窑水泥生产线。
  (九)食品饮料行业。推广应用膜分离、超临界萃取、细胞破壁、微波灭菌、食用酶生产和生物工程技术,以及食品储藏、保鲜、安全检测等高新技术。
  鼓励发展老字号食品、卷烟、乳制品、天然饮料、啤酒、营养保健功能食品、深加工农副产品。
  (十)纺织服装行业。推广应用机电一体化、在线检测、自动控制等先进技术,提高整体装备水平。
  鼓励发展差别化、复合型纤维、功能化高性能纤维,高性能高附加值服装面料,以及汽车用、农用、生物医用、新型蓬盖材料、建筑材料、骨架材料、功能性过滤材料、土工织物等产业用纺织品,以及各类装饰用纺织品。
  筹建市印染集中区,加快印染企业向印染集中区搬迁。2007年前,全市印染企业完成向印染集中区搬迁,其他地区不得保留和新建印染生产线。
  四、认真落实各项措施,促进产业优化升级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成立市工业产业布局调整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工业产业发展及布局调整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经济委员会承担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分工,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市计委、经委、外经局负责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严格执行项目的审批、审核、备案制度。市规划局负责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工业产业布局规划,引导工业建设用地向园区集中。市国土局负责根据工业产业导向,支持鼓励类重点项目的用地。市科技局负责促进企业引进和应用高新技术,支持工业技术创新。市环保局负责监督污染排放,按照国家《环评法》严格建设项目环境评价与审查。
  (二)严格产业政策,改善投资结构。禁止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经评价可能导致环境质量恶化的项目建设。现有可能引起环境污染的企业或生产线,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搬迁,并在搬迁时通过技术改造实现环评达标。对于企业新上或扩建限制类项目,未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国土部门不予供地、工商部门不予核准登记,质监部门不予办理生产许可证,建议金融部门不予贷款。严格执行土地投入强度制度,根据我市产业发展情况,确定开发区工业项目用地亩均投入强度一般不低于省颁标准。
  (三)强化协调服务,优化发展环境。市各区县、各部门要以支持工业发展为己任,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营造浓厚的发展氛围,不断提高服务水平。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破除不利于发展的观念,改革不利于发展的体制,调整不利于发展的政策。要充分利用省、市现有支持工业发展的优惠政策,调动财政、金融、税务、科技、人才等资源,加大力度协调煤电油运等生产要素,使政策、资源向优势产业倾斜,为优势产业服务。媒体舆论要积极宣传全市产业发展导向,监督污染重、高耗能和低水平重复建设的行为。
  附:南京市工业产业、产品和技术发展导向

                         二00四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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