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发展激光视盘生产线(VCD系列整机产品)、模拟技术的CRT黑白及彩色电视机。
(二)汽车行业。引进和推广平台化、模块化生产技术,计算机集成制造技术,车身模具设计制造技术,汽车安全、环保、节能等技术。
鼓励发展中高档轿车,经济型轿车,微型车,中高档客车,高速公路轻、重型运输车,高性能改装车,以及发动机、自动变速箱、制动防抱死系统(ABS)等关键零部件。
(三)石油和化工行业。推广应用集散控制系统(DCS),计算机监控系统
(SCADA),现场总线(FB)生产控制系统和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CIMS)。引进和开发清洁燃料生产技术,重油深度加工技术,重油催化裂解乙烯生产技术,芳烃与合成材料生产新技术,循环硫化床(CFB)煤气化技术,可控释化肥生产技术,低压甲醇和燃料甲醇的产业化技术,共混技术,接植技术,聚合物合金化技术,交联互穿网络技术以及纳米材料改性和短波改性技术。采用健康、安全、环境(HSE)管理等安全管理技术改造生产过程控制和工艺装置。构筑原油加工——基础化工原料——化学中间体——精细化工与日用化工产品产业链。
鼓励发展精炼成品油,乙烯系列产品,合成树脂、合成橡胶、合成纤维及聚合物,工程塑料及新型塑料合金,有机化工原料,氯碱系列产品,有机复合肥,高效、低毒、安全新型农药,新型涂料,生物、信息等专用化学品,以及有机硅、有机氟、纳米材料等化工新材料。
对金陵石化炼油、烷基苯等生产区按园区化要求进行改造。除南京化学工业园和金陵石化区域以外,其他地区禁止投资新建化工项目。整顿现有小化工项目,关停一批不符合产业政策、有污染的小化工企业。新上化工(含医药原料药)投资项目必须严格遵照有关法规进行环境影响评审。全市现有化工企业于2008年前完成向化工园区的集中,实现达标排放。
(四)钢铁行业。推广应用生产各工序和全过程的智能化控制系统技术,洁净钢生产、炉外精炼、高效连铸、高精度轧制、热轧带钢直接镀锌及冷轧硅钢片生产等工艺技术,烧结、干熄焦、高炉长寿、煤基直接还原、熔基还原等技术,烧结余热回收、热风炉余热利用、焦炉煤气脱硫脱氰等先进技术。
鼓励发展造船板、管线板、桥梁板、压力容器板等宽中厚板,热(冷)轧不锈钢板、镀锌板和涂镀层板等高附加值板材,优质高碳硬线材,齿轮钢、轴承钢、工具钢等优特钢。
禁止投资和逐步淘汰年产50万吨以下炼钢生产能力。南钢联、梅山钢铁、联强不锈钢按园区化要求建设钢铁特色专业园,其他地区禁止上冶炼项目。
(五)电力工业。引进和采用超临界和超超临界高效发电机组的装备技术,区域热、电、冷联供技术,清洁生产等技术。
鼓励建设60万千瓦单机容量发电机组。开发区建设“以热定电”的公共热电厂,燃煤机组脱硫装置建设。重点建设500千伏双环网工程,增设220千伏变电站。
禁止建设和逐步淘汰低效率、高污染的小火电机组。
(六)机械装备行业。采用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计算机集成制造(CIMS)技术和网络化制造技术,提升设备数控化率,推进产品设计和制造过程信息化,促进生产过程柔性化、自动化,提高产品功能层次和智能化、数字化程度。
鼓励发展大功率燃气轮机及联合循环机组,高压、超高压成套输配电设备和智能型电器,高质量车、铣数控机床及加工中心,高精度多轴联动数控机床、可重组柔性数控机床生产线,喷涂、焊接、搬运、装配和检测机器人,高速机车、地铁、轻轨等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装备,智能化仪器仪表,以及冶金、石化、环保、农业、轻工机械等。
筹建市电镀集中区,加快电镀企业向电镀集中区搬迁。2007年前,除特殊工艺电镀以外,全市现有电镀企业或企业的电镀车间完成向电镀集中区搬迁,其他地区不得保留和新建电镀生产线。
(七)生物与医药行业。推广应用现代生物技术,现代化中药生产研发技术,新型制剂技术以及数字化技术等。重点支持国家级新药的产业化、中药研发生产的现代化以及医疗器械的数字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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