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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批转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办公室关于《2004年实施城市畅通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17、结合沪宁铁路干线、地铁1号线建成后客运交通流量的变化,以及万寿村、长岗村、双龙街道路贯通、大型客运站点建成后客流流向的变化,研究制定和优化相配套的公交客运线路,使城市现代化建设与交通客流量的重新分布相衔接。主城区在增加公交运力的同时,选用合适的车型,提高主干道通行通力。
  18、着手研究出租汽车提档升级更新方案,制定配套价格体系,推进出租车“双计时”收费办法,缓解市民“打的”难的矛盾。在实现2000辆出租车刷卡收费的基础上,再增加2000辆刷卡收费出租车。
  19、逐步推广使用GPS系统,扩大公交车安装使用范围,并向出租车推广使用。掌握一卡通“密钥”,做好公交IC卡与地铁刷卡的兼容,为IC卡在轨道交通上使用创造条件。
  20、着手研究营运小公共汽车退出城区行驶方案,制定出疏导、限制、分流办法,将营运的中巴车调整限制在长江以北和绕城公路以外范围行驶,进一步改善城区交通客运市场秩序,改变中巴车交通安全和治安状况差的局面。
  21、在有条件的道路新建、改建一批港湾式公交站台或虚拟港湾站台,供公交车辆方便停车和减少因停车带来的道路交通压力,保持道路畅通,提高通行效率。
  (五)依法监管,求真务实,扎实抓好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
  22、完善《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有关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的条款,增强依法行政的支撑,从7月1日和9月1日起,对不符合机动车排放限制新标准的重型车辆和农用车,不得制造、进口、销售和上牌。
  23、持续组织开展机动车尾气排放路检和道路巡视工作,依托在全市建立的6个路检点,加强对超标排放和柴油车、冒黑烟车辆的检查,对不达标的车辆实行强制整治,不得上路行驶,全年路检车辆数不少于2万辆次。
  24、对外地转入我市的车辆,按新车上牌对应的尾气控制标准进行检测,凡尾气排放达不到要求的,公安交管部门和委托办理上牌的机构不得办理转入上牌手续。
  (六)深化改革,加快建设,促进交通运输业的协调发展。
  25、加快乡村公路建设,实施通达工程。按照我市乡村公路建设发展目标要求,对梳理出的28个行政村700公里的公路,年底前全部完成水泥路面铺建,4个镇建成二级公路,二年内达到镇镇通二级公路的目标。对现有的乡村公路,要进行改造,增设路肩、边坡、绿化带,推出1000公里标准化示范路;编制实施我市农村班车通达工程及客运站建设标准化实施方案,年内率先开通100个站点,将农村班车直接延伸到农户,到2005年,实现90%的行政村通班车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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