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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拆除违法搭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六、工作要求
  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拆除违法搭建专项整治是市委、市政府一项重大举措。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清专项整治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把专项整治作为下半年一项重点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专抓专管。区政府要担负好主战和督战之责,以坚定不移的决心和前所未有的力度,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具体实施、人大、政协加强监督、单位群众积极参与的局面,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精力打好拆除违法搭建专项整治的攻坚战,全面改善城市市容环境面貌。
  2、依法行政,强化督查
  根据《城市规划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101号令)、
  《南京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市政府209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市、区规划、行政执法等部门要按职责依法做好违法搭建的认定工作,各有关单位要依据职责分工和执法规定组织实施拆除。
  各区政府、各部门,特别是成员单位要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工作报告制度,从8月16日起,各区指挥部要每日上报拆违进度表,每周上报整治工作简报;市指挥部成立督查小组,分派各区,加强市区联动,定向定点督办。建立拆违问责制度,市、区组织、纪检和行政监察部门介入专项整治,对整治过程和效能进行监督,对违反纪律为违建户说情或充当“保护伞”的人员,要追究责任。此次专项整治将纳入“金陵市容杯”、“建设南京有功单位”等市级城建和城管年度先进评比序列,并采取一票否决制,整治工作不力或发生重大问题的单位,将被取消参评资格。
  3、有情操作,确保稳定
  各区、各部门要精心准备,科学合理地选择首批拆违项目,做到首拆必成,首战必胜,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要严格按政策法规办事,疏堵结合,积极引导,有情操作。各区要提前做好稳定工作预案,对矛盾突出的抗拆案件,要妥善处理,防止简单粗暴,激化矛盾。要落实好各项帮扶救助政策,确保不因专项整治出现困难群众无房可住、确保不因专项整治导致困难群众生活无保障、确保不因各项工作不到位出现恶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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