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印发《关于深入
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苏委教统[2004]7号 2004年6月28日)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本意见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和办法,并于年底前将贯彻情况及校务公开工作机构或责任部门人员名单报我委(厅)统战与群众工作处。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近几年来,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普遍推行校务公开,对推动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校务公开制度,根据《教育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现就深入推进校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入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
实行校务公开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广大师生员工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是推进依法治校,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现实需要;是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现代学校制度,顺利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教育行风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措施。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党政领导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的高度,从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校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主动适应新形势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新要求,转变管理理念,自觉把校务公开作为学校管理的基本制度,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措施,规范程序,强化监督,推动此项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轨道。
二、深入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
深入推进校务公开,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目标,以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公正便民和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增加决策的透明度和广大师生员工与社会的参与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提高学校行政管理效能,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
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认真区分界定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广泛公开和在一定范围公开或暂时不能公开的内容,做到既利于群众知情,便于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又有利于保守党和国家秘密,有利于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和学校改革发展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