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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4年广西扶贫资金计划分配方案的通知

  (七)实行奖惩制度,对2004年度扶贫资金投向有偏差、项目实施进度慢、工程质量差、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县(市、区),2005年度将酌情扣减扶贫资金分配指标,用于奖励2004年度扶贫工作突出的县(市、区)。

  附件:

2004年广西扶贫资金计划分配总表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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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安排项目    │ 安排 │   中央扶贫资金   │ 区财政 │广东│          备注            │
│  │           │ 资金 ├───┬───┬───┤ 扶贫 │帮扶│                        │
│  │           │ 合计 │财政扶│以工代│扶贫贴│ 资金 │资金│                        │
│  │           │   │贫资金│赈资金│息贷款│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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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159700│ 35700│24000 │85000 │13000  │2000│2004年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达我区中央扶贫资金│
│  │           │   │   │   │   │    │  │计划共1447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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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 │48530 │ 18263│19620 │   │10647  │  │除区财政扶贫资金中的110万元(80万元用于八步区鹅塘│
│  │           │   │   │   │   │    │  │镇槽碓村四级公路建设、30万元用于马山、都安两县 │
│  │           │   │   │   │   │    │  │2—3个无条件建沼气池的贫困村的新型省柴灶试点)外 │
│  │           │   │   │   │   │    │  │,其余财政扶贫资金和以工代赈资金各90%以上(以县 │
│  │           │   │   │   │   │    │  │为核算单位)用于全区(不含东、巴、凤)贫困村通村四 │
│  │           │   │   │   │   │    │  │级公路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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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信贷扶贫       │85000 │   │   │85000 │    │  │其中75000万元用于支持经自治区扶贫办认定的扶贫龙 │
│  │           │   │   │   │   │    │  │头企业及对解决贫困农户温饱、增加收入有带动、扶持│
│  │           │   │   │   │   │    │  │作用的产业开发和改善贫困乡村生产生活条件的农村 │
│  │           │   │   │   │   │    │  │(包括小城镇)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等扶贫项│
│  │           │   │   │   │   │    │  │目;10000万元用于以小额信贷方式直接发放到户贷款 │
│  │           │   │   │   │   │    │  │或其他方式扶贫到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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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贫困村产业发展    │5000 │ 4472│   │   │528   │  │用于贫困村优势产业的种苗培育和贫困农户发展优势产│
│  │           │   │   │   │   │    │  │业的种苗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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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科技培训与推广    │1300 │ 1300│   │   │    │  │其中1000万元用于农民专项技能培训,300万元用于新 │
│  │           │   │   │   │   │    │  │型肥料及增效施肥技术示范推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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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扶贫异地安置巩固完善 │7345 │ 5345│   │   │500   │1500│主要用于全区已移交当地管理的历年扶贫异地安置场点│
│  │           │   │   │   │   │    │  │困难农产发展主导产业的种苗补助和路、水、电、沼气│
│  │           │   │   │   │   │    │  │池等基础设施建设(其中1500万元广东帮扶资金主要用 │
│  │           │   │   │   │   │    │  │于百色、河池市广东帮扶异地安置场点的主导产业培育│
│  │           │   │   │   │   │    │  │和路、水、学校等基础设施建设、移民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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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东、巴、凤三县基础设施│6500 │ 2600│3400 │   │    │500 │其中中央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各2000万元、广│
│  │建设大会战      │   │   │   │   │    │  │东帮扶资金500万元用于东、巴、凤三县通村委会四级 │
│  │           │   │   │   │   │    │  │砂石路项目建设,其余2000万元用于东兰县武篆乡三级│
│  │           │   │   │   │   │    │  │公路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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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少数民族发展     │3400 │ 3400│   │   │    │  │主要用于国家确定的兴边富民行动重点县和人口较少的│
│  │           │   │   │   │   │    │  │少数民族地方以及其他少数民族聚居村的村屯公共基础│
│  │           │   │   │   │   │    │  │设施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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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外援项目配套     │1945 │  320│600  │   │1025  │  │用于配套世界银行四期扶贫项目(1000万元)、全州县日│
│  │           │   │   │   │   │    │  │本无偿援助“广西天湖贫困地区扶贫计划”项目(700万│
│  │           │   │   │   │   │    │  │元)、忻城县澳大利亚无偿援助广西喀斯特环境恢复项 │
│  │           │   │   │   │   │    │  │目(200万元)、香港乐施会无偿援助全州县蕉江乡大丫 │
│  │           │   │   │   │   │    │  │社区综合发展项目(4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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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贫困地区干部培训   │300  │   │   │   │300   │  │用于培训全区扶贫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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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以工代赈项目管理费  │380  │   │380  │   │    │  │用于全区以工代赈项目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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