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农村
公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4]10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全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全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管理,从根本上改善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状况,有效遏制农村公路交通事故高发的势头,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根据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出发,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部署及要求,周密组织实施农村公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依法查纠各类严重危害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消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改善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状况,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农村公路交通安全整治,切实加强我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管理,使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现象得到有效控制,非客运汽车、拖拉机和摩托车违法载客行为明显减少,农村公路危险路段得到有效治理,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交通死亡事故下降,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事故减少,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实现我区农村道路交通事故从高发到基本遏制,并为逐年下降打下基础。
三、工作重点
农村公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重点是:严格禁止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坚决制止非客运汽车、拖拉机和摩托车非法载客,大力整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
四、工作安排
整治工作从2004年7月至2005年7月,历时1年,分三个阶段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