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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统筹城乡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5、发展农村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向“中心镇”和县城集中,努力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规模,城区的省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扩大规模后的增量部分面向全市招收初中毕业生。对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政府奖学金”制度,市本级每年安排专项资金300万元。到2005年,全市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85%。18—22周岁人口的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5%以上。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力争达到12年。
  6、积极发展职业教育。各区(市)县要在政府依法办好一所骨干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的基础上,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技术教育。市本级每年安排500万元专项补助款,在保证高中阶段招生计划任务完成的基础上,另解决5000名农村困难学生就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提高我市的普高率,使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占高中阶段学生的45%以上。区(市)县骨干示范性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要与当地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市化进程中的产业方向相适应。积极试行并推广“学分制”等灵活的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方便就学者分段完成学业。各类职业学校要充分利用学校资源,利用晚上和节假日、双休日时间,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短期培训。
  7、保障弱势群体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各区(市)县和乡镇政府要保证失地农民子女能够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解决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的就学问题。在规划内修建达到一定规模的公办民工子弟学校,市教育局对每所学校一次性补助50万元。积极支持主要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读的民办学校的发展。
  三、大力发展成人教育,构建终身教育体系
  8、积极开展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在街道(镇)、社区居委会的组织下,依托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和社区教育院校开展失地农民、进城务工就业农民、社区居民的各种培训。失地在家农民年培训面达80%以上。市教育局每年安排50万元用于成人教育。各区(市)县要安排一定的农村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经费。
  9、构建社区教育网络体系。依托现有教育资源(各级各类学校、培训基地、文化场馆等),构建社区教育网络。每个区(市)县建成1所社区教育学院,每个乡(镇)建成1所社区教育学校,各社区居委会有教学点,初步构建我市终身教育体系的基本框架。积极开展“学习型家庭”、“学习型单位”、“学习型社区”的创建工作,形成“人人皆学”的良好社会风尚。到2007年,40%的街道(社区居委会)达到“学习型社区”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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