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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土厅《山西省200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山西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2、协调现场指挥部工作组和各部门之间的各项应急工作,并督促、检查、落实。
  3、及时向总指挥汇报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进展,统一向新闻单位提供灾情应急工作等信息,做好宣传、报导等工作。
  (五)各应急工作组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分工及现场指挥部的指令,有效开展各项应急工作。各应急工作组的组成及任务如下:
  1、紧急抢险组
  由武警、公安、建设、水利、电力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
  (1)组织抢险队伍抢救被压埋人员。
  (2)组织动员受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3)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次生灾害”进行抢险,消除隐患。
  2、调查监测组
  由国土资源、民政、建设、水利、交通、气象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
  (1)调查、核实灾害发生的时间、位置、已造成人员和经济损失,查明灾害类型、规模、潜在的威胁和影响范围及成因和诱发因素;
  (2)组织灾情监测,实时掌握灾情动态,及时分析、预测灾害发展趋势;
  (3)随时根据灾情变化提出应急防范的对策、措施并报告现场指挥部。
  3、医疗卫生组
  由卫生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
  (1)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
  (2)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4、治安、交通管理组
  公安、武警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
  (1)维护灾区社会治安;
  (2)迅速疏导交通,对灾区和通往灾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5、基本生活保证组
  由民政、财政、商务等部门及保险公司组成。主要任务:
  (1)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做好救济物资的供应、调配和管理,妥善安排灾民生活;
  (2)协同做好死难者的善后和保险理赔等工作。
  6、设施修复和生产自救组
  由信息产业、电力、交通、铁路、建设、水利、农业、林业、教育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
  (1)组织抢修受损毁的交通通信设施,保证救灾物资运输、灾民疏散和临灾应急指挥、信息反馈通讯畅通;
  (2)组织抢修受损毁的供水、供气、供电、水利等工程设施,保障正常运行、供应和安全;
  (3)指导、帮助灾区恢复农、林生产;
  (4)组织修复受损毁的校舍或应急调配教学资源,妥善解决灾区学生的就读问题。
  7、应急资金保障组
  由财政、民政、计划、水利、交通、建设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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