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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中小企业局职能设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四)产业指导处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研究提出中小企业的产业发展方向、重点和有关政策,指导中小企业的产业结构和布局结构调整;指导全省农副产品加工业的发展;指导地区间、企业间的协作联合,组织开展招商引资、产品展销等活动;指导全省中小企业发展园区建设;负责中小企业类型划分和认证工作;负责中小企业诚信建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中小企业环保节能、安全生产、劳动用工等工作;负责管理省副食品基地建设基金。
  (五)经济监测处
  监测、分析、预测全省中小企业运行态势和发展特点,组织对中小企业经济运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对策和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中小企业统计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小企业统计数据、报表的汇总、分析工作和经济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工作;研究提出中小企业创业辅导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创业辅导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再就业工作。
  (六)科教质量处
  研究提出全省中小企业职工和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政策和措施,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中小企业人才开发、引进以及职工教育、职称评审、技术进步、产品开发等工作;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支撑体系,指导中小企业创新基地建设,参与中小企业新技术、新产品鉴定的有关工作和重大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国际、国内技术交流与合作,推进中小企业的产学研联合工作;参与指导、管理民营科技企业,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的申报工作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配合做好中小企业质量管理工作。
  (七)融资财务处
  研究提出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有关重大问题;指导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工作,引导、推动民间资金和风险投资机构投资中小企业;负责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信用征集及评价体系;指导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工作,引导和规范信用与担保行业发展,制定并实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支持计划;协调落实中小企业获得政府采购份额的有关工作;负责局直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八)人事处(机关党委)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省中小企业党建、工会等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改革等工作;负责本系统出国人员的政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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