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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有关企业治乱减负情况审议意见的通知

  三、进一步贯彻《条例》,加强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建议
  根据市委二届五次全委会的决定,我市要加快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也已经从今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不论从我市经济发展的需要,还是依法行政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都要求进一步贯彻好《条例》,继续加强企业治乱减负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条例》学习、宣传和机关干部教育
  从检查结果可以看出,《条例》实施的总体形势不容乐观。存在的问题与一些部门、地区的干部素质和认识不到位有很大关系。因此,在全市机关开展新的一轮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活动很有必要。与其强调企业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不如强调有权部门要有守法意识。特别是领导机关要起带头表率作用,有权部门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
  (二)进一步规范发展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非政府组织,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现代社会的组织架构应该是由政府、企业和非政府组织组成的。行业协会(商会)作为市场经济中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桥梁,是十分重要的一种非政府组织。中介机构则进一步细化了社会分工,提高了资源的配置效率。在市场经济中,只有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非政府组织发育充分、健全了,政府才能彻底转变职能,同时全社会的组织化程度才能提高,才能有效地参与国际竞争。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非政府组织的发展严重滞后。当前,行业协会存在着下列问题:总量不足,覆盖面不够;与政府主管部门的关系不清,官办色彩浓厚;代表性不广泛,甚至无法代表本行业多数企业的利益;收费不规范,标准不科学;在运行方式上各行其是,与国际惯例相差甚远等等。这些问题导致部分行业协会作用不大,有时甚至有害。其原因主要有:一是国家尚未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缺少“行业协会法”(“商会法”);二是政府还尚未将其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予以规范。我市各级政府应当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的》的要求,“积极发展独立公正、规范运作的专业化市场中介服务机构,按市场化原则规范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
  建议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温家宝总理关于“要加快政企分开,进一步把不该由政府管的事交给企业、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的指示精神,结合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加快改革步伐,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给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腾出必要的发展空间,促进我市非政府组织发展。同时,建议市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对我市的行业协会与企业反映强烈的中介组织,作一次全面的调查,包括其资金来源、支出流向、组织架构、运作模式等,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清理整顿,引导行业协会、中介组织规范发展。如此,不仅不会添乱,反而能在“三乱”问题上成为帮助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生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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