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人大常委会
组成人员对有关企业治乱减负情况审议意见的通知
(渝办发[2004]267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现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有关企业治乱减负情况的审议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研究、参考。
二00四年八月十七日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人大常委会组成
人员对有关企业治乱减负情况审议意见的函
(渝人办函[2004]63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7月21日,对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重庆市禁止非法增加企业负担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意该报告关于对我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总体评价、存在问题及其原因分析,以及有关建议。现将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及《报告》转给你们,请报告市人民政府,整改情况请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一、保持清醒,常抓不懈
不久前闭幕的市委二届五次全委会决定,我市要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同时,宏观形势在变化,我市经济发展对于软环境的要求更高了。从目前条例实施与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总体情况来看,有成效,但发展不平衡,对成绩不能估计过高。随着“三乱”方式的转化与手法的变换,治理难度更大了。要清醒认识到企业治乱减负任务的长期性、艰巨性与紧迫性,必须像抓农民减负一样常抓不懈,才有可能抓好企业治乱减负工作。
二、注意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
要结合
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贯彻实施《
重庆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严格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设立与标准的制定,努力避免“管理许可化、许可收费化、收费高额化”现象;除继续搞好“收支两条线”、“收(罚)缴分离”,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社会公共产品的支出,加快改革步伐,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公共财政。加快推进垄断性行业的体制改革。
认真研究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的规范、发展问题,尽快将其纳入政府的议事日程,以利进一步提高行业、企业的组织化程度,确保产业安全。
三、加强监管机构的整合,加大违法案件处理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