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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两基”攻坚(2004—2007年)实施规划的通知

  (三)完善贫困生资助制度,切实保障农村牧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5、用好国家每年1000万元的专项资金免费为贫困生提供教科书;由学校减免贫困生学杂费,形成的经费缺口由州、县财政补足;采取争取国家支持和省内各级财政分担的办法,提高寄宿制贫困生生活补助,其中省级助学金专项每年不低于1000万元,保证儿童少年不因贫困而失学、辍学。
  6、各级人民政府制定措施,因地制宜,切实管理好现有的勤工俭学基地,为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活动提供条件,改善学生生活。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捐资助学,建立广泛的社会救助制度。财税部门要落实国家对捐资助学单位和个人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纳税人通过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牧区义务教育提供的捐赠,在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四)实施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推进教育信息化
  7、抓住国家在我省先期试点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机遇,用2年左右时间,为农牧区初小和教学点配备教学光盘播放设备和成套教学光盘;在完小建成卫星教学收视点,中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建成计算机教室;开发藏汉双语教学和地方课程等软件,建成中小学教育资源库。
  8、高度重视和大力提高信息化设施的应用水平,探索信息网络条件下教育教学的新模式,尽快实现信息技术与教学、教研和师资培训的整合。在服务学校的同时辐射周边,传播先进文化和科学技术,为农牧民教育和党员教育服务,发挥最大效益。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9、完善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格教师编制管理。继续做好面向全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建立全省统一的预备教师资源库,择优招录教师。建立定期调整学校编制和年度报告制度,严格控制非教学人员比例,坚决辞退临时代课教师。
  10、拓宽教师来源渠道,优化师资结构。在边远艰苦地区建立教师津贴,吸引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从教。制定优惠政策,实施大学应届毕业生志愿者计划。试行校长轮校任职和教师轮校执教制度,选派优秀教师到薄弱学校和农牧区中小学任教。创新教师培训模式,充分利用远程教育和省内外高校优质资源,高质量地完成以新课程、新知识、新技能为重点的全员轮训。
  11、遵循教育规律,按照精简、优化、效能的原则,深化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实行专任教师、管理人员、后勤服务人员分类管理,全面推行竞争上岗和全员聘用合同制,对聘用教师实行待岗、转岗、分流,探索相应的社会保障机制。实行校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制,试行管理人员职级制,鼓励校长职业化、管理人员专业化、优秀教师终身从教。积极探索中小学后勤管理和用工的新模式。落实学校经费管理自主权,推行以岗位工资和结构工资为主体的分配制度,允许学校从编制工资总额的节余部分和合法的自有收入划出一定比例,用于奖励优秀教师,拉开分配差距。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努力提高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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