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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兼职委员单位及其职责和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兼职委员名单的通知

  省人口计生委:加强和研究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民族地区县、乡、村三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研究少数民族地区的出生缺陷和生殖健康方面的特殊课题;建立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少生快富”工程,降低出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省地税局:研究拟定支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税收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支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税收政策。
  省广电局:在涉及民族、宗教问题的广播电视宣传中,把握正确的宣传舆论导向;加强民族地区的广播电视覆盖工作,推动少数民族广播电视事业发展;大力宣传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在改革开放中取得的新成就,宣传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先进典型。
  省体育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并实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推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和民族地区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培养少数民族体育人才;协助办好每4年1届的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协助做好参加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有关工作。
  省工商局:指导民族地区搞好市场管理,加强清真食品市场监督管理,保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保护少数民族名优产品和商标品牌。
  省新闻出版局:研究解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新闻出版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媒体及出版物中违反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伤害民族感情内容的事件。
  省外事办:支持、帮助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人士开展对外友好交往,协调处理有关涉外事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抵御境外宗教组织和个人利用捐资、合作、设立奖学金以及社团、人员交流等方式进行渗透的工作。
  省扶贫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扶贫开发的优惠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扶贫开发中的特殊困难和问题;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扶贫开发重点乡镇在扶贫资金、项目安排、对口帮扶、技术培训等方面给予重点照顾。
  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协调落实国家对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用品定点生产企业实行的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等政策。

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兼职委员名单



  省发展改革委     卢达昌  (副主任)
  省经贸委       周和生  (副主任)
  省教育厅       蔡志君  (副厅长)
  省科技厅       罗 立  (副厅长)
  省公安厅       张宜华  (副厅长)
  省国安厅       王崭新  (副厅长)
  省民政厅       杨春兴  (副厅长)
  省财政厅       季 可  (副厅长)
  省人事厅       陈应志  (副厅长)
  省劳动保障厅     杨锦福  (副厅长)
  省国土资源厅     麻少玉  (副厅长)
  省建设厅       王秉清  (副厅长)
  省交通厅       刘少庆  (副厅长)
  省信息产业厅     田黔生  (副厅长)
  省水利厅       涂 集  (副厅长)
  省农业厅       万晓流  (副厅长)
  省林业厅       汤向前  (副厅长)
  省商务厅       余文春  (副厅长)
  省文化厅       钱荫愉  (副厅长)
  省卫生厅       杨克勤  (副厅长)
  省人口计生委     法淑兰  (副主任)
  省地税局       高嘉鸣  (副局长)
  省广电局       胡德怀  (副局长)
  省体育局       鲁崇久  (副局长)
  省工商局       伍廷宪  (副局长)
  省新闻出版局     邓兆梅  (纪检组长)
  省外事办       陈海若  (副主任)
  省扶贫办       徐屹峰  (副主任)
  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 胡家吉  (副行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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