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目标和任务
(一)总体目标
1.逐步扩大培训规模。2004—2007年,对拟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40万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展转移就业前的引导性培训,对其中20万农村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2万名青年农民开展创业培训。
2.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政策环境。加大宣传和引导力度,营造重视农民工培训的良好社会环境。制定有效的农民工培训激励政策,鼓励农民工主动参加培训,鼓励用人单位组织农民工参加培训,鼓励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开展农民工培训。加大培训投入,逐步形成政府引导、企业和社会共同投资的多元投入机制。完善就业准入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逐步形成“先培训后就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制度。
3.提高培训质量。完善培训条件,提高培训资源利用效率。创新培训机制,以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努力提高培训质量和培训后的就业率。
(二)主要任务
1.开展引导性培训。引导性培训主要是开展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等方面知识的培训,目的在于提高农民工遵守法律法规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树立新的就业观念。引导性培训主要由各级政府,尤其是劳动力输出地政府统筹组织各类培训资源和社会力量开展。引导性培训要通过集中办班、咨询服务、印发资料以及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手段多形式、多途径灵活开展。
2.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是提高农民工岗位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增强农民工就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不同岗位对从业人员基本技能和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安排培训内容,设置培训课程。职业技能培训以定点和定向培训为主,采用定单培训的形式,将培训与就业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劳动力市场的功能,为农村劳动力供需双方做好服务工作。当前培训的重点内容是家政服务、餐饮、缝纫、保健、建筑、电子装配、制造等行业的职业技能。职业技能培训在各级政府的引导和支持下,主要由各类培训机构、行业和用人单位开展。由农民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政府对接受培训的农民给予一定的补贴和资助。
3.开展创业培训。抓好对回乡青年、复退转业军人以及有创业愿望的农村青年创业能力的培训,使他们通过创业培训,掌握一定的创业本领,创办自己的企业,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带动更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