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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决定

  6.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坚持“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加强全省各民族人民的大团结,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努力解决影响民族地区发展和稳定的突出问题,依法妥善处理民族领域和涉及民族问题的矛盾和纠纷,拥护全省社会政治稳定。
  7.进一步加强宗教工作。我省信教群众绝大部分是少数民族,民族地区承担着繁重的宗教工作任务,在创建活动中要全面正确地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方针,巩固和扩大党同爱国宗教界的统一战线,把广大信教群众的意志和力量凝聚到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搞建设上来。
  四、评选先进的条件
  1.模范自治州、自治县、民族乡和先进单位条件
  (1)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积极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2)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发展抓项目、改革抓企业”方面有实招有实效,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速度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全面完成各项经济指标任务,群众生活水平逐年提高,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效显著。省直有关部门要把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纳入工作目标,每年都有新办法、新举措、新进展。共建单位要在抓好自身工作的同时,加大对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
  (3)认真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我省的《若干规定》,切实落实履行的职责义务,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确保自治法赋予民族地区的各项权益落到实处。
  (4)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坚决抵制民族分裂主义和境外宗教势力的渗透,严厉打击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及时稳妥处理化解民族宗教方面的问题与矛盾,本地区、本单位无造成严重后果的民族矛盾和民族纠纷发生。
  (5)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两基”教育如期达到规划目标,农村医疗条件逐年改善,计划生育成绩突出,广播电视覆盖率不断提高,社会治安良好,群众性的科普教育、文化活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深入。
  (6)班子团结,凝聚力强,重视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全省班子考核中进入“好”的行列。领导重视创建活动,责任落实,组织健全,措施具体,创建了一批本地区、本单位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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