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国家商务国别地区和多双边经贸政策;承担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对我省经济技术合作的有关管理事务;管理多边、双边对我省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目下外国政府对我省的赠款);负责厅机关并指导全省商务系统有关外事联络工作,负责联系与安排有关领导的商务外事活动,邀请境外商务团组;负责全省商务涉外宣传工作;贯彻国家有关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经贸政策、规章,促进我省与港澳台商贸合作;指导我省对台贸易,协调台商投资管理工作;组织与香港、澳门的经贸交流与合作工作。
(七)进出口公平贸易处。
协调、指导我省应对加入世贸组织新形势的工作;负责世贸组织中涉及我省的相关事务;负责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涉及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国外对我省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承担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涉及我省案件的产业损害调查,建立全省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开展与进出口公平贸易和产业损害调查有关的宣传、培训;承办商务部交办的有关世贸组织的相关工作。
(八)对外贸易处。
拟订我省进出口贸易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开拓国际市场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省商品进出口工作;参与拟订全省进出口商品中长期规划和政策;编制全省一般货物的进出口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的组织实施;负责进出口商品配额及许可证管理;负责企业外贸经营权及进出口商品经营范围的核准、登记工作;负责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资格的审核、上报和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外贸运输业务;负责外国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常驻我省商务代表机构的联系和管理;指导赴境外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规范我省进出口经营秩序,指导外贸促进体系工作和外贸信用体系建设。
(九)机电产品进出口处(四川省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
执行国家有关机电产品进出口、成套设备出口和支持、鼓励加工贸易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我省机电产品进出口、加工贸易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指导机电产品出口结构调整和优化,指导并促进机电产品出口生产体系建设;依法监督进口机电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负责从事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进出口机电设备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初审;统计分析机电产品进出口情况。
(十)科技发展和技术贸易处。
拟订并推动全省科技兴贸工作,拟订并执行技术贸易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负责管理技术、高技术产品的出口和技术引进以及全省现汇引进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工作;执行国家技术贸易政策、出口管制政策;负责申报与防扩散出口相关的许可证工作;负责技术进出口统计工作;负责商贸领域标准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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