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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商务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一)拟订赴境外举办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的管理办法并实施监督;指导管理监督以四川省名义在境内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
  (十二)负责全省内外贸易、利用外资和国际经济合作新闻发布、宣传工作并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全省商务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
  (十三)负责全省驻境外商务机构建设和人员的选派、管理工作;指导全省商务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十四)承办省政府交办的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省商务厅设18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
  (一)办公室。
  拟订厅工作制度,负责综合协调、公文处理、会议组织、新闻发布、政务信息、秘书事务、政务督办、机要档案、安全保密、目标管理、来信来访、接待等机关日常政务和行政事务。
  (二)人事教育劳动处。
  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劳动保障、社团管理等工作;负责驻境外商务机构建设和人员的选派及管理。
  (三)综合处。
  分析经济全球化、世界经济贸易、区域经济合作、现代市场体系和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提出我省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以及健全现代市场体系的综合性政策建议;组织起草重要综合性文件和领导讲话材料;负责协调厅重大课题调研工作。
  (四)法规处。
  研究全省内外贸易流通和管理体制改革并就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研究拟订全省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方面的法规、规章及具体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并协调全省重大商贸协议、合同、章程和重大争议案;负责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领域中的反垄断调查和听证;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推进依法行政。
  (五)规划财务处。
  编制全省国内外贸易、利用外资和国际经济合作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与商务有关的财政、税收、信贷、价格、外汇、保险等政策的执行并提出建议意见;负责全省国内外贸易、利用外资和经济合作运行状况的监测、分析及统计工作;编报全省各项国内外贸易、利用外资和国际经济合作业务资金、专项资金计划并实施监督和管理;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建项目的计划和申请工作;监管境内外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厅机关行政财务工作,指导、管理厅属单位财会工作;负责定点扶贫、对口支援工作。
  (六)对外联络处(台港澳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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