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优化义务教育投入和资源配置。区县要进一步调整基础教育投入结构,提高财政支出中义务教育所占比例;实施义务教育均衡投入,建立并逐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标准,逐步使义务教育学校硬件设施标准化和基本统一。区县财政要加大统筹力度,保证义务教育投入的法定增长。市、区县财政要加大对财政相对困难地区特别是农村边远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
5、做好郊区初中和小学教学设施改善工作。各区县要抓紧教学设施配置工作,确保年内完成市政府“改善355所郊区初中、小学教学设施”的实事项目。
6、继续推进“加强初中建设工程”。区(县)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增加对初中教育经费的投入,加强学校各项管理,配强配好校长和教师,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加快初中特别是农村初中教育的发展。整合教科研力量,加强对“加强初中建设工程”学校的指导,促进初中学校的内涵发展。
7、探索建立教师交流制度。制订中小学校长资格制度,研究并逐步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换制度,鼓励校长、教师流动;各区县特别是郊区(县)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区县实际,调整师资配置,促进学校之间、区域之间师资队伍配置的相对均衡。要有计划地选派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办学困难学校任教和骨干教师轮换到办学困难学校支教挂职。
8、提高农村教师待遇。研究并制订落实《上海市实施〈教师法〉办法》中关于边远农村地区教师职务工资上浮政策和对郊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补贴制度的实施办法,提高农村教师的收入,鼓励农村教师为农村教育作出贡献。
9、加强中小学素质教育实验学校建设。组织开展小学、初中素质教育实验学校实验项目的成果展示活动;启动素质教育实验学校新一轮的实验项目,发挥素质教育实验学校的辐射作用。
10、推进“小班化教育”试点。结合课程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深化“小班化教育”研究,总结推广区域推进“小班化教育”的试点工作的经验,逐步扩大小学、初中“小班化教育”的试点。
11、认真落实“两个为主”。区(县)要建立和完善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的工作制度和保障机制,采取各种形式,逐步扩大公办中小学接收就读的比例。全面开展以招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为主学校的清理登记工作,规范其办学行为,改善其办学条件,提高其办学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