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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行政机关开展创优发展环境争当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行政机关开展创优
发展环境争当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的通知
(晋政发[2004]2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根据省人民政府工作部署,从2004年起,在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开展“创优发展环境,争当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现将《关于在全省行政机关开展“创优发展环境,争当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四年六月二十二日

关于在全省行政机关开展“创优发展环境

争当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政府机关自身建设,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加快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根据省人民政府工作部署,决定在全省行政机关开展“创优发展环境,争当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五次全会、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提高素质、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大力加强公务员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使全省广大公务员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增强,“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进一步确立,思想认识上有明显提高,作风上有明显改进,纪律上有明显增强,工作上有明显成效,努力使每位同志成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把各级行政机关建设成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为创优环境、加快发展、全面建设山西小康社会做出贡献。
  二、主要内容
  (一)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整体素质。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以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为目标,把学习教育贯穿活动全过程。按照《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和《山西省2001-2005年公务员教育培训规划》的要求,组织广大公务员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增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广泛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广大公务员始终不渝地恪守“忠于党和国家、忠于人民、忠于职守”的职业道德,清正廉洁,勤奋敬业,诚实守信,依法用权,严格照章办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坚决同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的行为作斗争,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同时,要结合各级各类公务员本职工作和自身发展的需要,认真组织学习相关的业务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提高公务员做好本职工作的政策水平、知识水平和工作水平。
  (二)解决突出问题,改进工作作风。对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要以着力解决有碍改革和影响发展的、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制定针对性措施,改进干部作风,提高工作水平,更好地为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一是解决部门本位主义思想严重,凡事先考虑部门利益,工作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全局意识不强、责任意识淡化的问题,进而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二是解决工作因循守旧、固步自封,不思进取的问题,进而增强开拓创新意识;三是解决作风飘浮、工作不实,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服务意识不强,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严重的问题,进而增强宗旨意识;四是解决不能严格按政策办事,工作方法简单的问题,进而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五是解决贪图享受,铺张浪费,甚至以权谋私,对基层、对群众吃拿卡要的问题,进而增强廉洁意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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