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长效机制的通知

  四、建立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行政首长问责制
  尽快研究制定行政首长问责制,明确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通过制定具体、明确、可操作性强的问责规定,对省和市、县两级政府及所属部门主要负责人追究其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的责任。出现因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工作任务,执行不力、致使政令不畅;责任意识淡薄,在发生重大灾害时刻拖延懈怠,瞒报、虚报、迟报数据;违反法定程序,盲目决策上项目发生重大失误;不依法行政,态度生硬,服务质量差;在招商引资中不守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情况,政府及所属部门负责人都要受到责任追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举报、控告,新闻媒体曝光的材料,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机关等均可提出问责建议;工作考核结果也可启动问责程序。根据具体情形,可对责任人采取取消当年评选、评先资格,责令书面检查,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等方式追究其责任。各市、县和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立即着手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促使发现的问题迅速得到解决。
  五、建立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信息公开制度
  着力健全发现问题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行政首长信箱,开通社情民意“直通车”,扩大信息来源,前移监督关口,做到防患于未然。建立行政机关与新闻媒体联系制度,以及对新闻媒体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反馈的制度。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定期通过新闻发布会形式,及时将本部门工作进展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和决定向社会公布,增强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接受群众监督。继续推行行政优质服务活动,使之规范化,正常化。加强和改进窗口服务工作,对社会的承诺要兑现,将好事办好、办实。
  六、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建立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长效机制是当前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各市、县人民政府和省政府直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责任;要坚决克服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做表面文章;要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完善各项督促检查工作制度,科学制定督促检查工作计划,强化对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这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省政府各职能部门要研究制定本系统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省监察厅负责制定行政首长问责制度;省法制办负责制定《行政许可法》实施细则。省政府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试点。各市、县人民政府和省政府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落实好本通知。贯彻落实情况于今年7月底前上报省政府。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