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
(琼府[2004]41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
中共海南省委关于海南经济特区体制创新的若干意见》(琼发[2003]12号)和《
中共海南省委关于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的决定》(琼发[2003]13号)的精神,加强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提供科技支撑,特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
(一)进一步提高对科技创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出台了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等一系列优惠政策,科技进步推进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不断提高。但相对而言,目前我省科技进步水平仍相对滞后,科技综合实力薄弱,科技创新环境有待改善,不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发展靠科技,科技靠创新,创新靠人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关键在于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琼战略、人才强省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把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真正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在科技发展日新月异、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在创新中加快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显得更加必要和紧迫。
(二)今后4年我省科技创新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科教兴琼战略、人才强省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以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主线,有所为有所不为,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不断提高科技进步对经济建设的贡献率;加大实用技术推广及科学普及力度,创新农村科技推广服务体系,不断增加农民收入;进一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加强科技合作与交流,开创科技创新工作新局面。
(三)今后4年我省科技创新工作目标:科技进步对经济建设增长的贡献率,力争从目前的42%提高到46%,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重点实验室达20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达50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50%;全面建设农业科技服务“110”网络,构建农村科技服务推广和科普平台;多数市、县通过全国科技进步考核;进一步增加科技投入,社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以上,财政科技拨款占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1%以上;科研院所体制改革不断完善,科技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劳动力的科技素质显著提高,科技创新的社会环境进一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