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
2004年发展海洋经济考核任务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4]79号)
各有关市人民政府,省各有关委、办、厅、局,省各有关直属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江苏省2004年发展海洋经济考核任务》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四年八月十八日
江苏省2004年发展海洋经济考核任务
一、海洋渔业
(一)结构调整
1、海水养殖产量达到46万吨;
2、完成618艘渔船转产转业任务;
3、海洋捕捞许可证签证率90%以上;
4、万吨海洋捕捞产量死亡人数控制在0.8人以下。
(二)质量体系建设
1、新增无公害水产品养殖面积5万亩;
2、新增无公害水产品品种3个;
3、已认证的无公害水产品基地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
4、已认证的无公害水产品品种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
主办单位:省海洋渔业局
协办单位:沿海三市政府
二、海洋工业
(一)加快推进连云港海洋化工基地建设,进一步培育发展临海工业。
(二)加快发展船舶修造业,逐步形成修造拆配套的船舶工业体系。
(三)全省海盐产量160万吨,苦卤化工产品总量10万吨。
主办单位:省经贸委、省盐业公司
协办单位:沿海三市政府
三、海洋服务业
(一)以连云港港和南通港为核心,利用新亚欧大陆桥东桥头堡和位居长江口的江海联运优势,积极发展现代物流产业。
(二)突出海滨、渔业和自然保护区等主题,改造提升现有旅游景点,进一步开发新的旅游资源,加快培育沿海旅游带。
主办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旅游局
协办单位:沿海三市政府
四、沿海滩涂开发
(一)围绕完成“新一轮百万亩滩涂开发”任务,新围滩涂4.5万亩,开垦已围滩涂和改善垦区生产条件2万亩。
(二)2004年省级财政安排滩涂开发项目资金5690万元。
(三)在沿海滩涂地区大力发展牧草,充分利用农作物秸秆资源,积极发展草食畜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