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领导小组,负责治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张绮文
副组长:刘朝金(市交通局)
李英才(市公安局)
成员:沈毅(市发展改革局)
殷勇(市贸工局)
邝兵(市质监局)
王晓星(市安监局)
彭曙曦(市工商局)
胡建农(市法制办)
阎志祯(市公路局)
钟廷国(市公安交警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路局,以下简称市治超办),负责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局刘朝金同志担任,副主任由阎志祯同志担任,办公室联络工作人员:刘贵明(市交通局)、李军(市发展改革局)、张爱民(市贸工局)、刘玉银(市质监局)、唐晓燕(市安监局)、陈俊武(市工商局)、张洁波(市法制办)、叶运强(市公路局)、关向东(市公安交警局)、梁淦魁(市公安交警局)。办公室联系电话:25191074;传真:25415830、25191188。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宣传督导组、稽查组、运输保障组四个小组,具体工作由市治超办统一安排。
三、职责分工
(一)交通部门负责治理超限超载运输的宣传工作;负责路面检查、卸载、处罚工作;负责运输市场的整治,负责制定检查点的疏运预案;负责配合国家有关部委制定调整路费标准等经济政策。
(二)公安部门负责按照国家发改委发布的《载货类汽车质量参数调整更正表》中的技术参数对“大吨小标”车辆恢复标准吨位,更换行驶证,并路查纠正;负责检查现场的秩序维持和检查车辆的拦截;负责制定检查点的安全应急预案。
(三)发改部门负责配合国家有关部委做好“大吨小标”车辆恢复吨位向社会发出公告的工作。
(四)贸工、质监、工商部门负责车辆生产企业和非法改装企业的整顿工作。
四、治理工作的重点
(一)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加大新闻媒体、路面的宣传,围绕超限超载的危害、治理的意义与目的、治理标准与政策法规、措施等内容,进行系列宣传和报道,使超限超载的危害性家喻户晓,要在全市范围内对超限超载车辆依法实行治理,从而形成强大舆论氛围。交通、公安部门要编写路面宣传标语口号及有关宣传资料,并在公路和附属设施设置限载交通标志。贸工部门负责组织对我市大宗原材料生产企业的走访,召开座谈会宣传有关治理政策,并帮助企业做好相关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