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大投入力度,保障防治经费
各级财政要加大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经费投入,保证必要的药品采购、健康教育、人员培训、疫情监测、示范区建设、防治能力建设和患者救治的经费。对查处卖淫、嫖娼、吸毒人员要划出专项经费进行艾滋病、性病强制性检查、检测。疫情严重地区的各级财政要设立艾滋病防治专项经费。省财政对经济困难地区和疫情严重地区的艾滋病防治工作给予资金支持。要加强对艾滋病防治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要合理安排防治经费,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能力建设。积极支持有关医疗卫生机构改善艾滋病防治基础设施,改善防治条件。积极开展艾滋病防治人员培养、培训工作,提高防治技术水平。同时,高度关心防治人员的身体健康,努力避免职业暴露感染。人事、财政、卫生部门要研究制定对基层防治人员给予一定津贴的办法。
六、开展关怀救助,加强病人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要将经济困难的艾滋病患者及其家属纳入政府救助范围,凡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农民感染者纳入农村特困人口救助范围,凡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城市贫困感染者纳入城市低保范围,按有关社会救济政策的规定给予必要的生活救济;并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解决艾滋病患者遗孤免费义务教育问题,对儿童感染者及孤儿实行免费就学,保证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对符合普通高中、普通高校入学条件者,资助其完成学业。同时,有关部门要积极扶持有生产能力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从事力所能及的生产活动,增加其收入。
要根据卫生部《关于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管理意见》,采取医疗服务、社区服务、社会与家庭关怀相结合的管理方式,进一步加强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的管理,消除社会歧视。要进一步发挥红十字会等社会团体的作用,开展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的关怀活动。同时,要加强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的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对恶意传播疾病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患者,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提高防治水平
要进一步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争取外国政府和有关国际组织的资金和技术支持。要充分借鉴国际、国内防治艾滋病的经验,不断总结我省防治工作有效做法,积极探索适合我省情况、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努力把我省艾滋病防治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艾滋病防治关系到广大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一定要按照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的要求,扎扎实实地做好预防和控制艾滋病的工作,把我省艾滋病防治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建设对外开放、协调发展、全面繁荣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