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创新机制,提高效率
各部门要依据《
行政许可法》的原则,从政务中心集中办理的特点出发,积极进行机制创新,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办事环节,做到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一个窗口对外,并与政务中心窗口对接,使行政许可的重心和实体性职权向窗口转移,并通过授权(或委托)窗口、成建制进中心、联网办理等途径,使窗口既受又理,增强窗口的办事能力,提高工作效率。
积极推广告知承诺制、一审一核制、一票收费制等经过实践证明受群众欢迎的审批方式。对招商引资中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政务中心可根据办事人申请提供全程代理服务。
不断开拓新的服务领域,完善“一站式”服务功能。逐步将有些部门面向社会、企业和群众的便民服务项目纳入政务中心办理,把政务中心建设成政府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综合平台。
四、严格管理,强化监督
各级政务中心依据本级政府授权,担负着“一站式”服务的组织、管理、监督、协调职能,在推进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率,探索服务型政府建设方面负有重要责任。要不断总结经验,大胆开拓创新,完善考勤、考核、评比、培训、学习、项目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一套适应政务中心工作的管理机制。要依据《
行政许可法》制定科学合理、便捷高效的工作流程。要加强与窗口单位的联系,及时反馈窗口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并督促整改。各级政务中心要加强对下级政务中心的指导,逐步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务中心的联动,形成覆盖全省的行政审批快速通道。进一步加大监督工作力度。监察部门要对政务中心的运行情况实施效能监察,加大对项目和收费应进不进、两头受理以及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确保政令畅通。要充分发挥义务监督员、办事人和新闻媒体的作用,对政府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进行有效监督。
五、加强领导,确保政务中心工作顺利进行
各级政府要及时研究解决政务中心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切实加强政务中心班子建设,健全组织机构,配强管理人员。要将各部门在政务中心的工作实绩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和政风评议的范围,强化政务中心的管理、协调能力。要为“一站式”服务提供必要的场所、办公设施和经费保障,搞好政务中心的软件和硬件建设。
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窗口队伍建设,选派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好的同志到政务中心工作,把政务中心作为联系基层和群众、增强服务意识、培养和锻炼干部的重要场所。并定期研究解决窗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