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的意见

  6.适应实施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做好企业上市推介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建立企业上市项目交流平台,定期举行企业上市工作经验交流和推介,组织企业和保荐机构进行信息交流,为企业保荐上市创造条件。有关部门要按照企业改制上市的条件和要求,认真分析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制定降低企业改制上市成本的政策规定,加大对改制上市企业的政策支持。积极支持条件成熟的市、县先行探索,积累经验。
  三、支持上市公司做优做强,培育实施“861”行动计划的载体
  7.鼓励和支持上市公司创新资本运作模式。有关部门要支持和引导由集团改制的上市公司采取吸收合并、定向增发等方式实施集团资源的战略性整合。支持主业突出、竞争优势明显、融资能力强的上市公司,收购兼并同行业上市公司和其他企业。推动以资本为纽带的强强联合,拓展规模经济优势。
  8.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新股、发行可转债和境外发债等形式,形成良性融资循环,实现低成本扩张。各级政府要牵头协调解决上市公司申报再融资中的问题,有关部门对上市公司申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要限期办理登记备案和优先审批。
  9.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重点支持承担“861”行动计划项目的上市公司发展。特别是对承担“861”行动计划中省政府直接调度的20个重大项目的上市公司,要在资金、项目、相关财税政策和审批服务等方面,重点予以倾斜。
  10.加大对上市公司产业结构调整的引导和支持。有关部门要定期向上市公司提供产业政策、宏观经济及行业发展等相关信息资料,加强对企业投资的引导。各级政府要支持上市公司依托资本市场实施产业整合,通过购并、改造有产业关联度和发展前景的企业,逐步实现产业升级或转型。上市公司收购和兼并国有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国有企业改革的优惠政策。鼓励上市公司投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等领域。有关部门对投资国家和地方重点建设项目的上市公司,要按规定优先落实贴息贷款、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和出口退税等方面的政策。
  四、推进上市公司实质性重组,实现可持续发展
  11.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上市公司重组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牵头组织制定我省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政策规定。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上市公司的重组与对外开放结合起来,采取以股权招商的办法,引进国际同行业领先的国内外大公司、大财团,以战略投资者身份介入我省上市公司,推动上市公司的重组和直接融入国际市场。特别是要做好所在地风险隐患较大和业绩较差的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工作,尽快通过重组化解风险,恢复其持续经营和再融资能力。
  12.有关部门要牵头制定我省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分类重组整合方案,指导上市公司重组工作。对优质上市公司,鼓励支持其通过并购重组,做优做强;对产品有市场、经营前景较好、但受历史包袱困扰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要通过不良资产剥离、债务重组或减免、债转股、资产置换等方式,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其发展;对主业不突出、缺乏核心业务的上市公司,要支持和推动其加快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对主业经营困难、自身力量有限的上市公司,要通过剥离原有主业和不良资产,注入优质资产等途径,实现彻底转型;对主业瘫痪、资不抵债、退市风险突出的上市公司,争取通过与有实力的新公司进行股权置换等形式,实现废旧立新,脱胎换骨。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