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的意见
(皖政[2004]5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快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筹集社会资金、优化资源配置、推动结构调整和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等作用,更好地促进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
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3号)为指导,以服务“861”行动计划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的,加快培育、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进一步健全体系,扩大规模,完善结构,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优化环境,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功能,为企业改革发展、优化资本结构、完善法人治理服务,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资本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2.目标任务:一是积极培育各类优质企业,不断丰富上市公司的后备资源,大力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充分利用国内外资本市场融资手段和渠道,力争到2007年全省上市公司达到60户;二是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做大,增强其核心竞争力和再融资能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发挥其对全省经济的带动作用,力争到2007年全省首发、增发、配股、发行可转换债券等累计从资本市场募集资金超过350亿元;三是大力发展债券、期货、产权交易等市场,到2007年形成较为完整的资本市场体系,增强我省在全国资本市场中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四是加快培育和壮大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综合实力,积极发展基金管理公司、金融控股公司和其他中介服务机构,到2007年形成若干家实力比较雄厚、管理严格规范、综合竞争力强、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金融类公司和中介机构。
3.基本原则:坚持市场化原则,按市场规律办事;坚持企业上市与股份制改造相结合、提升企业融资能力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相结合;坚持政府引导、规划协调、政策扶持、优化环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法律、监管、自律、规范”的方针,维护资本市场秩序,保持市场稳定。
二、培育上市资源,大力支持优质企业发行上市
4.加大企业股份制改造和上市融资工作力度。有关部门要制定企业股份制改造和发行上市的整体规划,形成“培育一批、改制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核准发行一批”的上市批次推进格局。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对尚未改制上市的重点骨干企业和企业集团、资产经营公司、投资集团公司、优秀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要建立重点联系制度,引导和推动企业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规范改制,对企业从改制到发行上市实施全过程指导。积极推进优质企业利用国际资本市场融资手段,实施境外融资。要加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沟通,建立指导和支持企业改制上市的协作机制,提高企业申报上市的效率和通过率。
5.抓住中小企业板设立的机遇,大力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上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中小企业板上市政策,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板上市业务培训;通过大力发展风险投资机构和担保机构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为其上市融资创造条件;普查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上市资源,排出上市后备队伍培育名单,分类进行指导,做好拟上市企业的辅导期工作;对照中小企业板的上市规则,指导和支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规范改制、夯实基础,并做好相关审查、审批环节的协调服务工作;主动加强与证券监管部门、相关证券交易所的工作联系和沟通,争取支持和指导,做好企业上市辅导和在中小企业板上市申报核准的相关工作。